第1章
“林嵐,把這份簽了。”
男人將一份檔案推到她面前,語氣冰冷得像手術刀。
“別墅歸我,你那輛A6歸你。公司股份你別想了,都是婚前財產。這張卡里有三百萬,算是......我們夫妻一場,我給你的體面。”
林嵐木然地看著他,這個她同床共枕了六年的男人。他的領帶上,還殘留著昨晚不屬於她的香水味。
她沒有哭,也沒有鬧,只是拿起筆,在“王立輝”三個字的旁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第二次了。
她的人生,又一次清零。
走出民政局,天空是灰濛濛的。林嵐沒有開那輛“賞”給她的奧迪A6,她想走走。
她今年三十八歲。九年時間,兩段婚姻,像兩場倉促的鬧劇,收場時,只剩下一地雞毛。
她走進街角的銀行。王立輝讓她簽完字就來辦手續,把那三百萬轉到她自己名下。他一向如此,條理清晰,效率至上,不留任何後患。
銀行的冷氣開得很足,吹得她裸露在外的胳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她取了號,坐在冰涼的塑膠椅子上,等待著叫號。
“A034號,請到3號視窗辦理。”
機器的叫號聲毫無感情。林嵐低頭看著手裡的號碼,忽然一陣恍惚。
她想起的,不是剛分手的王立輝,也不是那筆即將到賬的三百萬。
她想起的,是九年前,她第一次離婚時,那個叫陳鳴的男人。
還有那筆至今未還的,三千六百塊錢。
這個數字像一根刺,紮在她心裡九年了。不深,但時時刻刻提醒著她。
九年,她從一個為了三千六百塊錢就能哭紅眼的窮丫頭,變成了如今賬戶裡即將有三百萬的“富婆”。可她心裡那根刺,不僅沒被磨平,反而因為王立輝的背叛,扎得更深了。
“男人,沒一個好東西。”她自嘲地笑了笑,眼眶卻有點發酸。
王立輝是有錢,但他把她當花瓶,當保姆,當一個擺設,獨獨不當妻子。
那陳鳴呢?
陳鳴是窮。當年他們離婚,窮得叮噹響。可他,卻在離婚的最後關頭,還從她這個“前妻”手裡,“借”走了最後的三千六百塊錢。
那是她身上最後的生活費。
“九年了,陳鳴......你可真行。”林嵐捏著那張等待叫號的紙條,指甲幾乎要嵌進掌心。那三千六百塊,早已不是錢的問題。
它是一個烙印,烙著“背叛”“不靠譜”“寡情薄義”。
它時時刻刻提醒著林嵐,她的第一段婚姻,敗得有多徹底,那個她愛過的男人,有多混蛋。
九年前,林嵐二十九歲。她和陳鳴的離婚,在親戚朋友眼裡,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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