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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指紋不是我的。”
我看著紙,艱難地出聲。
律師把眼鏡往上推了推:“是您上個月來辦公室時留下的,您當時說願意配合家裡治療沈小姐。”
“我沒有簽過這份檔案。”
“只需要按個手印,不會影響你以後繼承。”爸爸趕緊接話,“我們都說了,只是暫時的。”
媽媽把筆塞進我手裡:“你妹妹救過你,別讓她覺得你在跟她爭。”
筆尖懸在紙面上,遲遲沒有落下。
九個月前,老鋪後院還堆著我親手畫的改造圖。
我學了兩年烘焙,又去外地進修過糕點製作。
回來後每天凌晨四點起床,跟著老師傅和麵、熬糖、試配方。
爸爸說,等我認親後,就把老鋪交給我。
他說那是外婆一輩子的心血,只有親生女兒才能接。
現在那張圖被壓在沈嬌嬌的手袋下面,露出一角沾了麵粉的紙邊。
她察覺到我的視線,趕緊把手袋挪開。
“姐姐,我不是故意的。”
“你不用解釋。”
“可是我真的不想搶你的東西。”
她說得很認真,眼眶也慢慢紅了。
媽媽立即把她摟進懷裡:“沒人說你搶,知遙只是還沒適應。”
這句話像一塊石頭,壓住了我的胸口。
我低下頭,重新看那份檔案。
“如果只是暫時,為什麼公證書上寫的是繼承人?”
爸爸沉默片刻,語氣軟了下來:“你有心臟病,醫生說不能勞累,老鋪每天事情那麼多,嬌嬌身體好,她替你撐著,有什麼不好?”
“醫生只說我不能熬夜。”
“經營鋪子不就是天天熬夜?”
“我可以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