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水煎茶半炷香,金鈴碎後無故人》第7章 7和離書籤下後的第三個月(1)

作者:AAA體育生零售批發·1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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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離書籤下後的第三個月,江南水患頻發。

我結合實地勘察,熬了三個通宵,寫就了一篇《平水十策》。

山長看後大為驚歎,立刻將其呈遞給了揚州知府,準備上達天聽。

這篇策論在江南文人圈子裡引起了轟動。

山長甚至破例,讓我以女子的身份,參與州府的治水幕僚議事。

然而,京城的封賞沒等來,卻等來了一道八百里加急的申飭。

朝廷發下公文,指控我盜用京城蘇女官的治水方略,企圖沽名釣譽。

公文裡附帶著兩份幾乎一模一樣的策論。

一份署名蘇婉音,已經先一步呈交到了御前。

另一份,便是我交上去的《平水十策》。

揚州知府迫於壓力,暫停了我在幕僚中的職務,要求書院給個交代。

我看著那份蘇婉音的策論,只覺得可笑至極。

三年前我初嫁入沈府,曾翻閱過工部的水利圖,寫過一份治水的草案,一直壓在書房的箱底。

我走後,那草案顯然被蘇婉音翻了出來。

她不過是改了幾個地名和華麗的辭藻,便堂而皇之地據為己有。

朝廷派了欽差下江南徹查此事,主審官,正是沈清辭。

只要他一口咬定那草案是蘇婉音在沈府書房所寫,我便會背上抄襲的死罪。

升堂那日,揚州府衙外圍滿了江南的學子。

蘇婉音站在堂上,哭得梨花帶雨,指天發誓那是她嘔心瀝血之作。

沈清辭坐在主位上,面沉如水。

他命人抬上來一口大樟木箱子。

裡面裝的,全是我這三年在沈府寫下的手稿和札記。

最早的一份治水草案上,清清楚楚地蓋著我出嫁前用的私章。

最後一頁,還有沈清辭當年批註的硃砂字跡。

“婦人之見,不必再議,鎖入庫房。”

那晚他回到沈府,第一次親手翻開了我留下的所有東西。

那些被他棄之如敝履的才情,隨便拿出一張,都足夠蘇婉音在京城博得才女的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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