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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主動發訊息給顧之城。
“你有時間去民政局嗎?”
顧之城回:“我不同意離婚。”
“字都簽了,管你同不同意。”
他打來電話,我沒接。
發訊息過來說:“李晴的事我在處理,你不要衝動。”
我把手機扣過去,繼續看律師發來的材料。
那天下午,律師那邊傳來訊息。
“車牌查到了,那輛車登記人在李晴的一個親戚名下。案發時間段,那輛車的行駛記錄顯示正好是在醫院地下車庫。
我說:”我知道了,繼續跟進。“
晚上九點多,大姐推門進來。
”樓下有個人在門口站了很久,看上去是找你的。“
我往窗戶邊走了兩步,往下看。
李晴站在路燈底下,旁邊停著一輛車。
我沒下去。
大概過了二十分鐘,樓道里傳來動靜。
是顧之城的聲音。
”蘇晚,開個門。“
我沒動。
”李晴也在,我想當著你的面,把事情說清楚。“
我把門打開了。
顧之城先開口:”李晴,你把事情跟蘇晚說清楚。“
李晴眼中閃過什麼。
”嫂子,對不起。顧總他知道我的感受,但從來沒有明確拒絕過我,他讓我覺得我們之間有可能,所以我才鬼迷心竅做了哪些錯事。“
”李晴!“顧之城聲音沉了。
”難道你就沒有喜歡過我嗎?“她轉頭看他,”你說你對我沒感覺,可你每次出差都叫我跟著,你生日那年在酒店,你還......“
”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