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本書設定與傳統設定有部分出入,請勿要完全代入傳統修仙界!
另外,不出意外,固定一天三更,都在凌晨一起發。如果喜歡看的話,答應我,一定要每天都來——
最後,本書有車,儘量不要在公眾場合外放,避免社死!
好了,一個成熟的讀者,己經不需要叮囑太多,請繫好安全帶,我們發車了——
林猛從劇痛中甦醒。
渾身上下像是被拆散了又胡亂拼湊起來,沒有一處不疼。
他掙扎著從鋪著乾草的硬板床上坐起,低頭看著自己佈滿鞭痕、青紫交錯的瘦弱身體,牙縫裡嘶嘶抽著冷氣。
腦海中,前身最後的記憶清晰浮現。
僅僅因為在三小姐巡視農田時,飢餓疲憊的他多抬頭看了一眼那高高在上的身影,就被三小姐身邊那個兇悍的婢女,用一根帶著倒刺的馬鞭,活活抽死在了田埂上。
“真他孃的……”
林猛咬著牙,額頭冷汗首冒。
本以為前世九九六當牛馬,最後猝死在工位上己經夠慘了,沒想到穿越到這個世界,開局竟是被人當成螻蟻一樣打死。
這個世界,人命比草還賤。
就在他感嘆命運多舛時,破敗的茅屋門被“砰”的一聲粗暴踹開。
幾個穿著家奴服飾的壯漢闖了進來,為首的是個留著山羊鬍的中年管事,一臉的不耐煩。
“晦氣,還得老子親自來拖屍體。”管事捏著鼻子,嫌惡地掃了一眼屋內的黴味。
他身後的一個家奴探頭進來,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床上的林猛,頓時嚇了一跳,驚呼道:“管事,他……他沒死!”
“什麼?”
山羊鬍管事也愣住了,幾步跨進屋裡,眯著眼睛打量著林猛,臉上滿是驚奇。
“捱了紅玉那丫頭足足一百鞭,竟然沒死?”他嘖嘖稱奇,像是看著什麼稀罕物事,“小子,你這命倒是真夠硬的。”
林猛沉默著,只是用那雙漆黑的眼睛盯著他們,一言不發。
他現在的處境,多說多錯,不如不說。
管事見他這副半死不活卻又眼神倔強的樣子,突然想起了什麼,摸著下巴上的山羊鬍,眼裡閃過一絲算計。
“命這麼硬,死了倒是可惜了。”他忽然一笑,“正好,三小姐馬上要去仙門,身邊缺個皮糙肉厚的奴僕。我看你小子就挺合適。”
去仙門?當奴僕?
林猛心頭一跳。
對於一個農奴來說,這似乎是唯一能脫離這片絕望土地的機會。但他也清楚,給那位視人命如草芥的三小姐當奴僕,恐怕比在這裡也好不到哪裡去。
“當然,也不是什麼人都有資格去仙門當奴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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