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神諭》開機前夕,一部名叫《眾神之墓》的電影突然宣佈立項。
故事設定與《神諭》完全不同,卻與我五年前未公開的舊稿《夜渡》高度相似。
甚至連人物名字和關鍵反轉都沒有改。
專案的幕後顧問,正是喬曼。
她在採訪中得意地表示,優秀的創意從來不屬於某一個人。
“有些人拿著幾年前的廢稿佔著位置,不允許後來者使用,只會阻礙整個行業進步。”
可她不知道,《夜渡》完成當天,我便做過版權登記。
每一版文件裡,還有不同的隱藏標記。
喬曼拿出去的,恰好是存放在工作室舊電腦裡的第三版。
律師很快查到,喬曼在離開工作室前,曾讓助理私自複製創作室硬碟。
警方和版權部門介入調查。
面對證據,喬曼卻一口咬定,是沈淮川允許她拿走的。
“我當了他十幾年經紀人,沒有他的同意,怎麼可能接觸工作室的核心資料?”
她把所有責任都推給沈淮川。
接受調查那天,我在走廊遇見了他。
他比上次見面時瘦了很多。
“第三版舊稿,確實存放在工作室伺服器裡。”
“但我從沒允許她複製。”
我看著他。
“你準備怎麼證明?”
“伺服器許可權記錄,還有她讓我銷燬監控時發來的訊息。”
他將手機交給律師。
那些訊息一旦公開,不僅能證明喬曼侵權,也會暴露工作室過去管理混亂。
沈淮川本人同樣要承擔責任。
律師提醒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