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970》第3章 出口的準備(2)

作者:流浪de橘貓·16天前

「酒精棉?我們公司倒也做過不少醫用棉花以及酒精的出口了,這有什麼特殊的?」布雷恩接過後,開啟看了下。

「是這樣的。。。。。。。」周志文開始介紹起來。

隨著周志文的介紹,布萊恩也大概明白了。

「在盒子旁邊加一個小塑膠鑷子,倒是一個很方便的發明了。」布萊恩想了想,問道:「這個註冊專利了嗎?」

很多東西,一眼看到,就覺得非常簡單實用,比如螺絲。

可是沒想出來之前,那無數人就是腦子想破了也想不到。

而這種東西一旦出現,那就有著一定的專利價值。

「已經註冊了。」周志文點點頭。

布萊恩看了一眼周志文,然後問道:「艾瑞克,這公司跟你有關係嗎?」

「有。」周志文很爽快地承認。

在這個時代,出口商品,不是什麼公司都可以的,倒不是法律不容許,而是各種物流。倉庫。報關。報稅以及與海外港口。客戶的聯絡等等,就不是一個小公司能夠搞定的。

哪怕是周志文在外貿公司待了一年,熟悉流程了,可為了一個公司一點點商品這樣折騰,也很費勁,完全不划算。

而且現在香港沒有貨櫃,港口碼頭那更是混亂無比,只有專業的公司才能搞清楚裡面的框框架架,另外也需要關係。

香港的很多製造業,被洋行控制出口,除了不熟悉海外客戶,在這方面也是一樣被牽制,只有那些大型實業公司,才養得起專門的團隊。

所以想出口,周志文也需要與這些洋行合作,而且海外客戶收貨,也是需要香港有一點規模或者合作史的洋行進行擔保的,

不可能因為周志文認識他們,他們就給面子,因為隨便與人合作,本身就是風險。

在洋行的平臺上,那些老外有了信任的基礎,才能夠快速達成很多合作。

離開了平臺,周志文的業績就算再提高十倍,人家也不一定會理他。

所以當布萊恩看出來的時候,周志文也是直接承認了,本身也不可能一直瞞著,而且在洋行內,這也是常態,只不過大部分收好處,自己搞公司的比較少。

另外,為了避免法律風險,自己的公司也是先註冊在海外,然後海外公司控股香港的公司,如此一來即使真的出現什麼問題,也查不到自己頭上,這其實也是很多洋行之人自己開公司的避險方法。

「風險控制單有嗎?」布萊恩接著問道。

「早準備好了,我這款產品幾乎沒什麼風險。」周志文也遞過去了一張清單。

洋行也是經常尋找新供應商的,內部有稽核流程,不是很嚴,但其中有的風險也需要做審查。

布萊恩接過清單,認真地看了一會後,說道:「看起來的確風險不大,我可以安排送一些樣品給我們在澳洲與英國的客戶。

你這邊寫一封介紹信,然後電話裡與他們說一下,如果有後續的話,那再談。」

「可以。」周志文笑道:「布萊恩,這是給你的。」

說完,周志文遞過去一包煙。

布萊恩接了過來,感覺到裡面沉甸甸的,於是笑著說道:「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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