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970》第15章 第一筆交易(2)

作者:流浪de橘貓·6天前

一袋大米的成本假設是十塊錢,正常時候可以賣十二塊錢,但到了災荒時候,賣一千塊都是有可能的。

「五毛錢一次?這可不便宜啊,沒多少人一直消費的起的。」王老闆很快找到了問題所在。

未來怎麼樣,誰也不知道。

周志文笑道:「這就看王生你的決定了,風險與利潤同在,也有可能一天不止 20人點歌消費。

五毛錢對於一般華人來說,的確不可能持續的消費,但對於很多有錢人或者鬼佬來說,根本不算什麼,這裡的鬼佬可是不少的。」

如同幾十年後內地改開之後,外資投資內地一樣,鬼佬的工資是遠遠高於本地華人的,不然人家也不會從大洋彼岸萬里迢迢的跑過來。

所以目前香港的高消費市場,就是這群英國鬼佬,以及美軍士兵。

直到十幾年後,香港經濟騰飛,華人工資上漲才有所改變。

不過,一個香港市場再怎麼折騰,市場規模終究有限,也就是如今自己剛剛創業,所以只能先從小做起,拿下香港市場,然後再慢慢擴張至海外,如同之前的酒精棉球一樣。

「可是,你這並沒有英文歌曲,他們可不會消費的。」王老闆說道:「如果你有一些英文歌曲,我可以考慮一下。」

「這不是問題,我這邊有專門的音樂磁帶,不過這個只能送給你,不能賣給你。」周志文拉著王老闆到了一個角落後,小聲說道。

購買本地的版權,倒是問題不大,現如今的香港也就沒幾首真正意義上的爆款歌曲,歌星收入也不高,稍微花點錢,他就買下了這些歌曲的版權。

但國外的的歌曲,那市場是非常巨大的,他可買不起,而且人家大音樂公司,根本就不會鳥一個城市裡的無名小卒。

所以直接做磁帶就行了,不過為了避免法律糾紛,還是不進行任何書面的貿易往來,送給對方就行了,磁帶也不值錢。

如果以後自己規模大了,那再考慮這個問題,到時候再買版權,也來得及。

這也是沒辦法的選擇,以後適當補償就行,他還是比較尊重版權與專利的。

「免費送我……周生還真的是謹慎啊,那行,磁帶我要了,不過這機器能不能便宜點?」王老闆笑道。

他也是聰明人,明白周志文的意圖,但他可不在意,他們這種酒吧都是經常性的唱各種歌曲,從來沒有版權的顧慮,因為數量太多,音樂公司也管不過來。

但周志文的工廠身為廠家,就不一樣了,一旦被盯上,那國外音樂公司鎖定一家起訴就行了,即使嫌棄跨國訴訟麻煩,也可以直接授權給香港法律公司。

周志文笑道:「新,那看在第一個客戶的份上,我便宜一成,如何?」

其實,現在卡拉 OK機的製造成本成本,只有三四百港元,本質上就是一個放大版本的音樂播放器。

比較值錢的就是這一套創意專利,以及點播技術的研發。

當然,研發成本還沒算,這個需要平攤到未來的銷量上,如果銷量大,那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

數量是最重要的因素,哪怕汽車的研發,都能平攤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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