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英美] 沒有超英濾鏡的我於哥譚艱難求生【完結+番外】》第88頁 克拉克的眼神偷偷移開了一點(1)

作者:瘟疫青年小病菌·12天前

克拉克的眼神偷偷移開了一點,哦倒也不是不需要上班,主要是這幾位確實精力充沛異於凡人,而且能抓住一切必要的時機補覺。有時候在瞭望塔值班,克拉克都能看到蝙蝠俠維持著寶相莊嚴的坐姿睡著了。共同值班的時候,克拉克還能勸蝙蝠俠在休息室裡補個覺,別死太空裡了。

蝙蝠俠也不是每次都會補覺的,在絕大部分時候,蝙蝠俠都會繼續寶相莊嚴地說他可以去酒會或者公司會議上睡,所以克拉克也沒法說什麼。雖然這麼說不好,但他也不想看到埃德蒙陷入這樣自我折磨的境地。他有些扼腕嘆息,要是埃德蒙的超能力沒有那麼厲害就好了,氪星有能給人類使用的精力劑,他給埃德蒙喝了能保證埃德蒙夜巡迴來之後還能抱著他再來一次。

不過埃德蒙強大的超能力能保護好埃德蒙的生命安全,所以克拉克也沒啥好說的,只是嘆息罷了。

“或許我確實應該試試看,”然後埃德蒙說,他露出了一個微笑,“謝謝你,克拉克,我之後會減少白班的次數,在白天休息的。我稍等一會兒就去試著夜巡,現在先規劃一下路線。你在家裡好好休息吧,我可能會晚點回來……你明天還有工作的,對吧?我可不想讓你的主編生氣,雖然他恐怕早就因為我拐走了他的王牌怒髮衝冠了。”

“是啊……”克拉克無奈地說,他想到佩裡看他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個會自己蹦蹦跳跳跑到大灰狼嘴裡的小白兔。是,他剛進星球日報那會兒對什麼世界的潛規則確實還有點迷茫,而且他用“股東給我發了個簡訊讓給我去他房間”的理由掩蓋自己以超人的身份出動的次數確實有點太多了,讓佩裡誤解也是理所當然……但說實話,都那麼多年了,他覺得佩裡總該知道一點什麼了吧。

埃德蒙又笑了一聲,他和克拉克接吻,然後去換衣服了。

哥譚夜晚的街道被高樓大廈上霓虹燈的光和昏暗的街燈的光切割開來,流浪漢在光下踱步,血透過已經磨掉了底的鞋子浸潤在地面上,幫派的人藉著燈光進行交易,將一袋袋包裝破爛的東西在手中不斷傳遞著。地面上有被車壓死的動物的屍體,貓、狗或者浣熊和鳥,它們幾乎和整個地面的瀝青合為一體。

埃德蒙站在平衡車上,他可以聽到機械裝置的聲音,遠處傳來槍聲和叫罵聲,不知道是誰的哭聲也在夜幕之中迴盪。然後蝙蝠燈的光映入雲中,一瞬間這些聲音都似乎消失了,在燈下,在光影之中兩個身影像是鳥一般飛掠,他們是蝙蝠俠與羅賓,他們正在向著超級反派的地方衝去。

埃德蒙不需要拿出手機,只要看到那沖天而起的火光就可以猜到,螢火蟲或者磷博士,蝙蝠俠和羅賓要去對付的就是他們。埃德蒙可以看到在他不遠處有些人已然蠢蠢欲動了起來,畢竟蝙蝠俠和羅賓去對抗超級反派了,這對於小魚小蝦來說簡直是最好的犯罪時機。埃德蒙可以聽到笑聲和他們臉上的狂熱神情,然後埃德蒙掂量了一下手裡的手杖。

他不擅長用什麼銳器,哪怕拿一把大砍刀,砍到人的機率和不小心砍傷自己的機率也是五五開的,在這種情況下,反而是手杖之類的鈍器更好用。雖然平時總是說鈍器比銳器殺傷力低,但平時除了槍械之外,賣得最好的專武還得是棒球棍。其實高爾夫球杆也行,但這玩意價格比較貴,不如棒球棍便捷。

這柄手杖是貓頭鷹法庭為埃德蒙定製的,確保了配種和堅固程度,敲到人的頭上能保證打碎頭蓋骨,平時拿在手裡也像是什麼紳士的裝飾品。貓頭鷹法庭其實很擅長做這種武器,因此手杖也被配上了刺劍。埃德蒙不喜歡口徑太小的手槍,所以手杖沒有配槍,埃德蒙用的還是自己的槍。此時此刻的埃德蒙面無表情地握著手杖,開始富有技巧地敲擊趁火打劫的傢伙的膝蓋。

要打他們,其實埃德蒙甚至不需要費什麼力,在沒有哥譚的超自然力量加持的情況下,他們事實上只是一群營養不良的傢伙,他們的武器也無法擊穿埃德蒙身上的皮甲,這也是為何哥譚的許多幫派實際上無法造成真正的影響。就算是黑麵具也不會真的帶著自己的幫眾直接打進GCPD,大家最多用下班之後暗殺或者花錢僱傭警察的方式嘗試控制GCPD的武裝力量。

埃德蒙聽著這些人罵罵咧咧的聲音,忍不住發出一聲嘆息,他們在問埃德蒙是誰,為什麼要在這裡干擾他們,是不是要黑吃黑。於是埃德蒙對著他們平靜地自我介紹了,悖論的名號確實已經傳達了開來,但這位“哥譚來的”超級英雄卻不被哥譚人所知。幸好,現在他要做的就是彌補知名度上的問題,透過戰鬥!爽!的方式。

很快,埃德蒙就暫時讓這個街區的所有人冷靜下來握手言和了——沒辦法,遇到一個講也講不通打也打不過的人結果就是這樣,而且他打人很疼。埃德蒙抬頭看著遠處的火焰,然後向著下一個街區進發,反正閒著也是閒著,不就是接著揍人嗎?

提姆蜷縮在角落,緊緊握住自己的照相機,他看著蝙蝠俠和螢火蟲戰鬥的樣子,蝙蝠俠的姿態輕盈迅捷。然而螢火蟲還在不斷破壞沿路的建築物,讓無辜的流浪漢幾乎完全陷入火海當中,蝙蝠俠和羅賓不得不花時間把他們移開,或者讓他們逃離,這也花費了很多時間。

於是提姆也冒頭提醒幾個流浪漢快跑,這不僅僅是為了蝙蝠俠之後的戰鬥順利,也是因為他不想看到有人在自己的眼前死去。他在哥譚的晚上夜遊了那麼久,多少也有點保命的思路,他看著流浪漢逃離,緊張地吞嚥了一口唾沫,又一次嘗試著隱藏自己的身形。然而這一次,幸運女神並沒有眷顧他,螢火蟲的噴火器燒灼著房屋的橫樑,然後一面牆砸了下來。

他下意識蜷縮起身體,希望能夠讓自己不要受到太嚴重的傷害,火焰的溫度灼燒過來,下一秒卻消弭於無形。他驚訝地抬頭,看到一個巫毒娃娃幫他擋住了火牆,巫毒娃娃是用白色的毛線纏繞的,還釘著兩個綠寶石的扣子,看起來一點都不可怕,甚至還有點可愛。

當然,巫毒娃娃本來不該是這樣的,正品的巫毒娃娃每種要用什麼顏色的線都有講究,而且在施加魔法之後會給人一種陰冷或者不吉利的感覺。但埃德蒙給得真是太多了,皮埃爾覺得自己就算是拼著折壽也要讓小少爺滿意,他甚至還考慮了巫毒娃娃的配色和樣貌,然後專門找了娃娘定做了一套給娃娃的小西裝。怎麼說呢,至少看到娃娃的提姆沒覺得可怕。

他一回頭,看見了最近在網際網路上流傳的新的超級英雄——悖論。

提姆在最開始對悖論沒啥感覺,畢竟他是哥譚本地人,他知道前段時間悖論根本沒有出現過,也不知道是誰家的人突然開始拿超級英雄的名號炒作了。這種懷疑自然並非無的放矢,伴隨著超級英雄數量的增加,早已有不少人看到了超級英雄背後的經濟效益……甚至就連正義聯盟也會賣周邊,要將超級英雄“世俗偶像”化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賺錢的工作誰不做呢?

於是提姆一開始覺得,悖論也是這些散裝的偶像超英,為了賺錢被推出的個體之一。

但這一瞬間,他發現自己可能想錯了。

於是他又舉起了照相機。

“哎你這小孩怎麼回事啊?”埃德蒙急眼了,“不是跟你說了早點睡覺別拿重物嗎?膀子不要了?”

提姆眨了眨眼,乖巧地放下了照相機:“其實不重的……”

第91章 知更鳥未上新

“不許頂嘴,”埃德蒙冷著臉(雖然他的臉有一半被面具遮住了)說,“小孩子就要有小孩子的樣子,乖乖聽醫生的話,大晚上的在家裡待著……你是來幹什麼的?拍蝙蝠俠大戰超級反派的照片發論壇嗎?你知不知道這裡很危險?就算蝙蝠俠確實會保護你,在這種戰場上你還是會受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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