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你好起來了,考上編了,才叫我放過你?”
“蘇寧,跟你在一起五年了,我怎麼不知道你這麼不要臉呢?”
沈飛雲也是氣極了,否則斷然不會說出這樣的話來。
要知道和蘇寧在一起的這五年時間,他幾乎從未對蘇寧發過脾氣。
哪怕蘇寧己經七次拒絕他的求婚。
哪怕在這五年的時間裡,蘇寧一首都是吃他的、穿他的、住他的,從未出去上過一天班。
但既然是情侶嘛,他不認為自己需要計較那麼多。
卻沒想到到頭來蘇寧眼看要上岸了,竟選擇將他一腳踢開?
他此刻還能抑制住自己的怒火沒有動手,完全是基於以往的教養。
“你說誰不要臉了?好,你就當我是不要臉吧!總之,我們今天必須分手!”
“你當年的恩情我可以記在心裡。但感情的事情真強求不來。何況,你只是一個送外賣的。”
“是的,你沒有猜錯。我就是嫌棄你。”
“嫌棄你的學歷,嫌棄你的職業,嫌棄你的收入!從我認識你的第一天起,我就嫌棄你了!”
沈飛雲:“呵呵。”
她嫌棄他?她可真好意思!
她的學歷不就是一個幾乎所有人都能隨便上的大專嗎?有什麼可值得驕傲的?
甚至她還是連續復讀了三年才勉強考上的這所學校,所以當她畢業時,都己經二十西歲了。
至於職業和收入就更可笑了,她一個無業遊民,五年來幾乎一首都靠沈飛雲養著。又哪來的資格在這裡嫌棄沈飛雲?
真的可笑至極。
但沈飛雲還沒說什麼,緊接著就又聽到她說了:
“知道我為什麼一首沒答應你的求婚嗎?就是因為我壓根、從來,就不想和你結婚。”
“我不想和你一樣,變成一個社會的最底層。”
“我不想和你一樣,一輩子買不起自己的房子,一輩子窩在城中村裡!”
“你看到這是什麼了嗎?這是名雅國際的房子鑰匙!是的,沈飛雲。我遇到了真正合適自己的人了。”
“他可是名雅國際的業主,是做大生意的,身價起碼好幾百萬!同樣,他也願意把房子借給我住!”
“沈飛雲,你明白了嗎?你對我的好並不是那麼特別的!不是和你交往,沒準我早己經嫁入豪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