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討厭的東西,他第一選擇就是眼不見心不煩地狠狠吃掉,吞進肚子裡之後便不會再看見討厭的東西了,他如此堅信著。而面對喜歡的東西,那更是要吃掉,只不過會吃的慢一些,吃的輕一些,爭取讓食物感到不痛苦地死掉。他如此貫徹著這個全都吃原則。
可這個貫徹了幾百年以來的原則面對那個人時,便徹底失效了。
他當然是很喜歡圓圓哥哥的,喜歡那輕輕摸著自己頭的溫柔,喜歡那神奇的總是能做出層出不窮的美食的廚藝,喜歡那笑起來時微微晃動的漣漪。
他也非常想吃掉對方,無論是那亮晶晶的眼睛還是雪白的肌膚,他都想吃進肚子裡。他那無法停歇的飢餓在遇見對方時彷彿被無限放大,導致他總是餓的流口水。
可是,比起吃掉滿足飢餓,別西卜更想看圓圓哥哥永遠對他溫柔地笑,想被輕輕摸著頭,他喜歡這樣的生活,他是個不會感到飽腹的孩子,永遠只為了食慾而行動。可是在圓圓哥哥面前,他學會了忍耐飢餓。
別西卜一開始逃離不想死去是因為還沒有吃飽吃夠,後來他依舊沒有感到滿足,他還是在飢餓,可是這次,他不再選擇逃走,他甘願死去。
只是他有點難過,他捨不得那段短暫卻又快樂的時光。
明明總是吃不飽,明明總是在忍耐飢餓,卻覺得很幸福,或許是因為每次都有人溫柔地擦去他的眼淚吧。
以前從未有人在意過。
因為惡魔的世界裡從來沒有眼淚這種軟弱的東西,可是,在圓圓哥哥面前,他的每滴眼淚都是有重量的。
——
作為人間一切情慾結合體而誕生的色慾而言,愛是這個世界上最可笑的東西,不過是包裝那些獸慾和掠奪的產物。
阿斯蒙蒂斯最大的樂趣便是勾起人類那些陰暗的見不得人的念頭,然後送他們去地獄。
他是地獄最傑出的產物,漂亮到輕而易舉便能蠱惑住他人。每一對上一秒還在許下堅貞誓言的愛侶,在他勾勾指尖之後便能成為下流的野獸,甚至還大打出手自相殘殺。
而那些總是自詡忠貞不二的男人,在看向他時便忘記了自己家裡等候的妻子,對其詆譭厭惡,對他百般讚美。
可人間稱這些是所謂的愛。
但是不覺得可笑嗎,愛竟然是這麼隨便的東西,上一秒贈予下一秒忘記,如此絲滑地訴說著自己愛上了下一個人。
真是輕浮又下賤。
不過只是因為肉體誕生的情感,愛這種東西,他從來不稀罕,並且對此嗤之以鼻。
阿斯蒙蒂斯是如此堅信著的,他自信於沒有一個人能在他的攻勢之下保持底線,他總是樂此不疲地引誘心性不堅的人類下地獄。直到遇到了那個金髮少年。
在看見元願朝的第一眼,阿斯蒙蒂斯便確信那是他的同類,一樣地玩弄人心,一樣地蠱惑人性。
可為什麼,那雙望向自己的金眸,永遠那般澄澈無瑕,一絲慾念都未曾浮現。
無論他怎麼暗示,甚至不惜用上迷幻之香,元願朝都毫不動搖,反而是他的貪慾無限增長,他成為了對方的階下囚。
直到後來他親眼見證著元願朝和貝爾芬格成為了戀人,瀰漫的苦澀和嫉妒橫穿心臟,令他感到痛苦。
他明明一直認為所謂的愛情不過是一場源自肉慾的醜陋情感,甚至他很清楚元願朝眼裡沒有一絲對貝爾芬格的愛意,反而貝爾芬格愈來愈迷戀。所謂的戀人關係何嘗不是一場赤裸裸的單向支配。
可他還是在嫉妒。
他嫉妒著貝爾芬格擁有著光明正大親吻那唇瓣的關係,嫉妒元願朝願意為了對方而精心佈下一場幸福的美夢。
憑什麼被選擇的人不能是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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