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確定?”
“確定,當時經理嫌他們簽字費勁,就讓辦公室的人代他們簽了。”
“你知道他們的名字嗎?我指的是那幾個被代簽的員工。”沈浪的表情沒有任何變化。
“知道,但是我不能寫給你們。”二胖看了一眼桌上的鈔票,“但是我說的時候,你們可以記。”
陳夏立刻取出紙筆,做好了記錄準備。
……
週一一早,沈浪提著包走進辦公室時,陳夏追了進來。
“找到了,一共六個人,名字都對上了,筆記也對過了,相似度極高,肉眼可見,應該是一個人寫的。”陳夏興奮的揮舞著小拳頭,“雖然不能推翻所有勞動合同,但至少可以讓法官產生合理懷疑。他們在作假。”
“嗯,剩下的工作不用我教你了吧。”沈浪得意的笑道。
“不用,不用。”陳夏生怕他又說出什麼難聽的話,撒腿跑回了工位。
不得不承認,有時候沈浪的方法確實好使,這也讓她看到了人性的弱點,正如週六那晚,二胖走後,二人擼串時沈浪說的:人性是經不住考驗的,如果能經住考驗,那隻能說明考驗的力度還不夠。
陳夏問他為什麼會這樣,他的解釋是,因為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杆秤,時刻在稱量著那些有價值的東西準備交換,只要錢到位,他們甚至可以把祖墳賣了。
陳夏覺得這種人應該就是傳說中的“見利忘義”之輩,說實話,她很看不起這種人。
她認為自己不是這種人,因為她的心中有道義,也從未想過交換,而這世上也總有些人做一些事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心中的道義。所以她一直覺得,做人做事應該光明磊落,不應該蠅營狗苟。
對此,沈浪卻不以為然,回應她的只有冷笑。
……
這段日子,梁女士有些著急了,打電話催了沈浪三次,沈浪其實也很著急,程式已經走完了,一直在等法院下判決。
在差一個星期就滿兩個月的時候,沈浪終於接到了去縣法院領取判決書時的通知。
“梁女士,判決出來了,您這兩天來趟律所,咱們把後續的手續辦下。”上午十點,沈浪美滋滋的走出縣法院大門,回到車裡後撥通了梁女士的電話。
“我這兩天有點忙,您直接把判決書寄過來吧。”電話中,梁女士的語氣不容置疑。
沈浪一愣,什麼意思,卸磨殺驢,過河拆橋?
“梁女士,我覺得您還是親自來一趟比較好,後續的費用還沒結呢。”沈浪的語氣一冷,提醒道。
“哦,您看我這記性,這段時間太忙,把這事給忘了。行,我下午就過去。”
“好,我在律所等您。”
掛了電話沈浪一陣冷笑,呵呵,想耍小聰明,門都沒有。當然如果梁女士真耍無賴,他也有後手,這樣的客戶以前又不是沒碰到過。
回到律所,他讓陳夏列印了一份新的補充協議,內容很簡單:經雙方合意,一致同意將律師費由二十萬調整為……先空著,等梁女士來了再填。日期是倒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