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律師》25被投訴(1)

作者:雪映紅梅·2天前

柯可閨蜜的事談成了,一番討價還價後,歐陽山先收三萬元服務費,事辦完後再收三萬,都是現金。

陳夏和沈浪只是牽線搭橋,沒參與他們的會談,更不會參與此事。

不知道沈浪是怎麼忽悠的,錢總居然把之前請的律師辭了,把兒子的強姦案交給了沈浪。陳夏作為助理,也成了辯護人。

上午十點,沈浪辦公室。

“根據案卷材料,錢總的兒子錢樂是案發當晚在夜店認識的被害人周晴,然後兩人去了酒吧喝了一個多小時的酒。

當晚十一點十分左右,周晴要回家,錢樂提出來送她,之後周晴上了錢樂的賓士。錢樂將周晴送到地方後,提出去她家裡坐坐,周晴本不想讓他進屋,但禁不住他軟磨硬泡,便讓他進去了。

隨後,兩人沒說兩句話,錢樂就開始動手動腳。周晴不從,錢樂打了她一個嘴巴,開始撕扯她的衣服,企圖強暴她。

周晴大聲呼救,住在附近的李秋水被驚動,跑來用擀麵杖打倒了錢樂,並報了警。”

“被告人怎麼說?”沈浪放下手中的案卷,問道。

“根據被告人錢樂的供述,周晴不僅是個小姐,還是酒託,案發當晚在酒吧她灌了他很多酒,一共花了六千多。

當時,他暈暈乎乎的根本開不了車,是周晴開車將他拉去她住處的,並否認存在強姦行為。”

“酒吧怎麼說?有監控嗎?”

“酒吧的監控壞了,服務生稱當晚錢樂和周晴是一起來的,兩人說說笑笑喝了不少酒,共花費六千一百五十元,之後他們是一起離開的酒吧,具體是誰開的車沒看到。”

“呵呵,一到關鍵時候監控就壞,這都成習慣了。路上的監控呢?”

“根據被害人陳述,被告人酒後駕車怕被查,一路都挑的小道,沒有監控。”

“嗯,理由很正當,但我覺得沒有監控才是關鍵。你怎麼看?”沈浪手上轉著一支鉛筆,面無表情的看向陳夏。

“被害人是個花花公子,花錢買樂,酒後亂性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估計警察和檢察員也是這麼想的。你一般去酒吧,怎麼消費?”

“我只跟朋友去過一次酒吧,點了一打啤酒和兩樣小吃,那次一共花了三百多。”

“你們坐的卡座還是散臺?”

“散臺。卡座有最低消費,據說最低要消費一千元才可以。”陳夏回想了下,說道。

“案卷中的那家酒吧我去過一次,位置不是太好,也沒什麼名氣,兩個人一個多小時消費六千多,確實不太正常。”

“嗯,費用是有點高,不過富二代揮金如土,應該也正常吧。”

“你這麼想,被告人與被害人在夜店相識,為什麼要跑去酒吧喝酒?即便是去酒吧,以錢樂的身份,為什麼不去本地名氣更大的酒吧?

可偏偏在案發當晚,他們去了一家位置不好,還沒什麼名氣的小酒吧,花費了六千多。你順著這個思路想下去,被害人會不會是去夜店“釣魚”的?”

“我覺得你對女性存在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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