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他跟原配不是感情已經破裂了嗎?”
“這我就不清楚了,我是聽花蝴蝶團隊的律師說的。昨天下午,他原配來找他了,兩人好像很恩愛的樣子。據說你們辦的那個案子,剛結束,他們就去領了證,基本上無縫連線。”
陳夏傻了,這特麼世界……太不可思議了,難道朱雲說的是對的?他就是為了要個兒子,所以才跟她結婚?看來他原配也不是等閒之輩,一定拿著他的痛處,讓他不得不就範。
“哎,你犯什麼傻啊?”劉姐推了陳夏一把,“所里人都說花蝴蝶還算有良心,迷途知返,蹬了小三,又回到原配身旁。”
迷途知返?呵呵,君子劍還差不多,馮元的這一手玩的溜啊,也許他走離婚,結婚,再離婚,再結婚這條路,就是為了名聲,也為了給孩子一個正大光明的身份。
也許沈無恥說的對,真相永遠只有當事人才知道。
就在此時,一名律師助理腳步匆匆的走來,直奔陳夏。
“陳夏,陳夏,你快去看看吧,你老闆在辦公室裡嗷嘮嗷嘮的喊著,不知道是受了什麼刺激。”律師助理捂著胸口,顯然受了驚嚇。
陳夏聽完,小跑著直奔沈浪的辦公室。
辦公室不遠處的工位內坐著的幾個律師和律師助理,正伸著脖子透過玻璃隔斷,偷偷向辦公室內瞧著。
剛到門口,陳夏就隔著玻璃看到沈浪在辦公室內手舞足蹈,辦公室內隱隱的傳來鬼哭狼嚎之聲。
喊聲忽然放大,又轉小,陳夏開門進了辦公室。
“浪哥,你是不是受傷了?”陳夏瞪著大眼睛,驚詫的望著他,不知道他哪個勁搭錯了。
“別鬧,我正練歌呢。”說完,沈浪又開始乾嚎,電腦上放的伴奏聲音有點小,沈浪嚎的很忘情,一句不在調上。
“停,停。你唱的是什麼歌?”
陳夏聽了半天,一句沒聽懂,不過她能確定沈浪唱的絕對不是中文歌,好像是英文,又好像是法文,不確定。
“英文歌,還不是那個娘娘腔要求的,年會上非要我唱英文歌,小夏,你聽我唱的怎麼樣?有沒有點歌壇巨星的感覺?”
“嗯,歌壇巨星沒看出來,要說你是精神病院偷跑出來的,肯定有人信。”陳夏捂著嘴咯咯笑道,“我看你唱的什麼歌?”
沈浪撇著嘴,將一張紙遞給了她。
還真是一首英文歌,Seven Days,下面標著中文七日。
這首歌陳夏聽過,而且很喜歡,曾經是她開車時常放的一首英文歌,她還經常哼唱,可以說非常熟。
“浪哥,這下面的中文是誰給你標的?”陳夏驚訝的指著英文歌詞下面那一行狗屁不通的中文。
“那是我標的發音,我當初上學時就這麼學的英文,‘三塊肉為你媽吃’,你沒用過?”沈浪露出一副理所當然的表情,好像全世界的中國人都是這麼學的英文。
好吧,我服了,大寫的服。這都什麼年代了,還這麼學英語?
陳夏無語的嘆了口氣,“浪哥,你知道這世界上有個叫音標的東西嗎?國際音標或者KK音標,你隨便學一個都行。”
陳夏的家庭條件優越,她從小上的是本地最好的幼兒園,最好的小學,最好的初中、高中,後來又考入京城的名校。
她周圍的教育環境不是沈浪能比的,所以沈浪這種學英文的方式,她沒見過,也沒聽過,只覺得很幼稚,這麼學下去,越學越偏,發音更是差著十萬八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