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律師》130魚目混珠(2)

作者:雪映紅梅·2天前

“這麼看著我幹嘛?千萬不要崇拜哥,哥只不過是傳說,你學不來的。”沈浪美滋滋的說道。

“嗯,你這招兒我肯定不學,我這人臉皮薄。”陳夏沒好氣道,隨即突然又想起了什麼,雙眼發亮,“對了,剛才劉姐說她二嬸就住在那個小區。我已經讓她幫打聽那八戶的事了。不過她二嬸比較小氣,可能咱們得出些錢。”

陳夏也是剛剛才知道這個訊息。起因是古東來找她,他們之間的談話恰好被劉姐聽到。

陳夏去找沈浪說古東的事回來,兩人無事閒聊,得知沈浪接下幸福地產採光權的事,劉姐順嘴說自家二嬸也在那個小區住,然後就多聊了幾句。

“哦?好事啊。你看,剛想睡覺這不就來枕頭了,哈哈,你讓劉姐跟二嬸談下,費用咱們出。她二嬸住哪個樓?”

“據說就住在第二排,最前面那排樓前面有一片空地,她二嬸強佔了一小塊,當成了菜地。”

“能在那地方強佔下一塊菜地,劉姐的二嬸恐怕也不是個善茬。”

“會嗎?”

“會嗎?!相信我,這種地方連物業都沒有,誰佔了地方是誰的,陽光房都敢建,要是沒兩把刷子,她二嬸能站得住才怪。”

“要不咱們去見下二嬸,瞭解下情況?”陳夏半信半疑的問道。

“咱們不能見,太顯眼了。”沈浪說著眼珠轉了轉,又道,“你跟劉姐說下,給二嬸個賺外快的機會,看她幹不幹。”

“什麼機會?”

“讓二嬸多找些信得過的人,跟這八十戶一起要求幸福地產修改規劃。費用一戶給五百元,錢怎麼分配,讓劉姐跟二嬸商量,但是二嬸拉來的人必須得聽咱們的,後付費。錢可以先給劉姐拿著,事辦成了再給錢。

你告訴劉姐,事後咱們不會虧待她。”

“這……能行嗎?不見錢,二嬸能幹活嗎?”陳夏有些為難。

“先給錢,萬一那幫人不來咋辦?放心吧,二嬸信不過咱們,咱們也信不過二嬸,但是咱們和二嬸都應該信得過劉姐。”

“找二嬸一個無關人員幫忙,能行嗎?”

“她可不是無關人員,這叫魚目混珠,你就瞧好吧。在咱們採取行動之前,你不要告訴王總,以免他又婆婆媽媽的,把方案洩露出去。”

“好,事以密成,這道理我懂。”

……

人的本能是趨利避害,律師的本能是逐利,哪有錢賺奔哪去,沒辦法都是個體戶,沒有旱澇保收的收入,社保還得全額自己交,沒錢就得喝西北風,實在是不敢太脫俗。

由此導致的後果是偏遠山區的律所一隻手就能數過來,律師寥寥無幾;繁華大都市律所成百上千,律師過萬。

東洲省是個大省,省會城市的律師多如過江之鯽,市裡的老闆不認識幾個律師,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談買賣。

說的邪乎點,一塊磚頭落下去,砸倒十個,最起碼有八個是從事法律服務的,有證的律師至少有五個。你就說這海夠不夠紅吧。

市區稍微大點的公司,差不多都有法律顧問,只不過這顧問費……二線城市就別要啥腳踏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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