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肯定是不放心,想看看庭審時咱們怎麼為她爭取權益,法官又怎麼說。就不知道對方請律師沒有。”
“應該沒有,之前我問過書記員,書記員說對方沒提交律師代理手續。”
“嗯,走吧,大門開了。”
“餘阿姨,這邊。”下車後,陳夏撐著傘衝不遠處的餘香揮了揮手。
……
法院,第二十四法庭。
審判席上坐著一位胖胖的女法官,大波浪發,時不時的皺下眉頭。因為是獨任審理,所以只有她一個法官。
原告席上,餘香一直在跟陳夏嘀嘀咕咕,偶爾向被告席和旁聽席瞪一眼。被告席上坐著一個男的,戴著眼鏡,看起來悶悶的,正是她兒子。
旁聽席上坐著一箇中年女人,塗脂抹粉化著淡妝,從她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對餘香充滿了不滿。這女人正是她的兒媳婦。
“原告,被告,能不能調解?”法官抬頭看向雙方。
“怎麼調解?他們得給我賠禮道歉,再給我一百萬。”沈浪還沒說話,餘香先開口了,這小老太太還真不怯場。
“我不同意。”被告人還沒張嘴,旁聽席上的女人先炸了,“憑什麼呀。”
“注意法庭秩序,我問的是原被告,旁聽人員不許隨便發言,再有一次,我就叫法警了。”法官冷著臉,訓斥道。
旁聽席上的女人立刻老實了,不再說話,但仍舊七個不服八個不忿的斜眼盯著原告席。
“被告,能調解嗎?”法官再次問道。
“不……不能。”被告人掃了一眼旁聽席,唯唯諾諾的回道。
“現在開庭……”法官很利落的敲響法槌,開始審理案件。
庭審按部就班地推進著……
“下面開始質證,被告,對原告提交的證據有什麼意見?你認可嗎?”法官問道。
“這些醫藥費、補課費,還有孩子的伙食費我認可。撫養費太高,我不認可。生活用品費用和保姆費,我也不認可。”被告人拿出事先準備好的質證意見,看樣子之前應該諮詢過律師。
被告人的質證意見基本上與陳夏想的差不多,補課費、醫療費和伙食費上都有孩子的名字,這個跑不了。其他的費用就不好說了。
法官拿起證據清單,一張一張的翻看著,突然停住了,看向原告席,“原告,這個撫養費是怎麼計算的,有依據嗎?”
“有。我們綜合了本地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等因素,再以社會普通民眾的一般需求為基準進行了計算,具體計算方式和各項資料都在後面的說明裡。”沈浪說道。
“生活用品的費用是怎麼計算出來的?”法官繼續問道。
“這項費用後面也有說明。都是根據孩子日常需求計算的。”
“保姆費呢?有發票嗎?”法官皺著眉頭問道。
“保姆費沒有發票。是這樣的,之前原告與被告協商過,被告同意給原告每月四千元的照顧孩子的費用。”
“被告,是這樣嗎?”法官扭頭看向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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