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律師》276一隻猛獸(1)

作者:雪映紅梅·3小時前

“他們離婚有差不多半年了,具體時間我沒記住,起訴書上好像有寫。”高昕妍想了下,說道。

“是起訴離婚,還是協議離婚?你知道嗎?”沈浪追問道。

“協議離婚,沒去法院,當初他跟我說過這事。他離婚的事跟我的案子有關係嗎?”高昕妍疑惑地看向他。

“對我們分析案情,還是有些幫助的。至少能推測出是他找你的麻煩,還是他前妻找你的麻煩。”

“您的意思是,他玩膩了,想甩掉我,同時想把花掉的錢要回去?”高昕妍愣了愣神,不可置信地問道。話雖然不好聽,但是在她看來,可能就是這麼回事。

“不排除您說的這種情況。他之前幹過這種事嗎?我是指跟您的情況相似的情況。”沈浪意味深長地問道。

“沒有,沒聽說。”高昕妍搖了搖頭。

“好吧,您回去後對照著對方提供的證據,把轉款的金額再核對下,看看有沒有出入。”

“嗯嗯,我一定會核對。那律師費?”

“回頭再說,我先看看材料。”

就在此時陳夏拿著材料進了會議室,隨後沈浪送高昕妍離開了律所。

……

一路上,陳夏抱著筆記本,跟在沈浪身後回辦公室。

“這女的既可憐又可恨。”陳夏嘀咕道。

“怎麼說?”沈浪突然放慢腳步,扭頭問道。

“跟了那個臭男人三年,結果卻被甩了,還被告上了法庭。鬧到最後恐怕已經到手的錢都得拿出來,搞不好還得賠上不少,名聲也臭了,難道不可憐?

另外,知道人家是有婦之夫,還勾引人家,不自愛,這不可恨?這就叫: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陳夏繪聲繪色的低聲叨咕道。

“不見得吧!”沈浪笑了。

“為什麼?”陳夏不懂他的意思。

“我是這樣想的,每個人都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

有些人為了錢可以出賣靈魂,有些人為了權可以捨去一切,而有些人會標榜自己清心寡慾,其實是沒有辦法,不得不如此。

而這一切的決定因素是你所處的環境,和你面臨的壓力以及你的眼界。”

沈浪邊說邊走進了辦公室,身側的陳夏一直跟著,回味著他的話。

“其實,你之所以這麼說,根本原因是你看不慣她的所作所為,與道德關係不大。”沈浪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就那麼站著,繼續說著。

“不對,我之所以這麼說正是基於道德標準。”陳夏將電腦放在茶几上,立刻反駁道。

“那好,我問你,像高昕妍這種情況,在古代……算了,不說古代,在民國年間會被說不道德嗎?”沈浪微笑著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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