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十一月的生日,比同齡人晚上學一年,到今年十一月已經十一歲了。”趙春娟掰著手指頭,說道。
“陳律師,那這個案子我們怎麼給您律師費合適?”周來旺問道。
“這個案子不復雜,關鍵是證據,得有足夠證明孩子父親不盡撫養義務的證據,剛才您說的他好賭,拉饑荒的事,如果坐實了最好。”陳夏說道。
“這……不盡撫養義務,有協議,當初我找他要諒解書時,我們之間寫過一份協議,上面寫的很清楚,他受傷無力賺錢,孩子上學的費用由我們老兩口承擔,算是對他的賠償。
但是賭博這事,我們還真沒證據,都是聽人說的。”周來旺面露難色。
陳夏眼珠轉了轉,“其實要想知道他是否真的參與賭博,也好辦,賭博可是違法行為,如果之前他被處理過,在公安部門一定有痕跡。”
周來旺看了一眼老伴,兩人默默盤算著什麼。
王阿姨想了想道:“我家有個親戚在派出所工作,回頭我給你們問問,看看他有沒有辦法。”
“周叔,趙阿姨,我建議你們把證據蒐集齊全了,咱們再起訴,不然打草驚蛇,更不好找證據。”陳夏建議道。
“那……有沒有辦法先讓孩子回來?孩子的學習不能耽誤。”趙春娟著急了。
……
次日,太陽高照,陽光明媚。沈浪沒有去露臺吹風,此時的他正皺著眉頭,在思考。
“夏呀,你接的這個活不好乾。”
“為什麼?我覺得只要證據確鑿,孩子的監護權很容易到手。”陳夏的大眼睛裡透著一抹天真與執著。
早上一來,她就把昨天王阿姨介紹的案子跟沈老闆說了。可沈老闆卻皺著眉頭,想了好久。
“你知道律師最怕遇到什麼樣的案子嗎?”沈浪問道。
“再審的?”
“錯,再審的案子雖然難,但還是有一小撮律師專攻這個的,雖然為了成功殫精竭慮,但有些人就願迎難而上,在這個領域深耕。”
“因為他們喜歡辦這種案子?”
“不,更多的是迫不得已,沒的選。
其他領域競爭太激烈,再審這個領域大律師不願意做(主要是渠道多,不缺這個),小律師又沒心思做(每天想的是生存,連續幾個月顆粒無收就會焦慮的不行)。
只有那些有一定經濟基礎,又願意花時間,沉得下心去研究法律,研究法官判案風格的律師,才會做這個。
難是難了些,但每一單都不少賺錢,久而久之就會創出名氣,就會有很多申請再審的當事人找上門,一百個裡總有幾個會成功,這種律師在京城比較多,近水樓臺先得月。”
“研究法律我能理解,這是律師的執業根本。研究法官的判案風格是什麼鬼?為什麼要研究這個?”陳夏很不理解。
“一般的訴訟用不到研究這個,但是再審案子,特別是最高院再審的案子,研究下這個是很有必要的,正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研究的多了,一拿到再審案子,看一眼主審法官,律師大機率就能判斷出這個案子有沒有再審成功的希望。”
“還能這樣?!”陳夏驚愕地下巴差點掉下來。
“法律制定的再完美,也需要人來執行,只要是人做的事,就會有理念、理解和方法上的不同,就會出現同案不同判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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