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7.
調查推進得比我想象中快。
紀南枝當天傍晚被警方找到。
這些年,她一直住在裴亦崢名下的一套江景公寓裡。
紀念恩的出生證明也被調出來了。
出生日期只比我女兒晚兩個月。
父親欄空著。
但醫院繳費記錄裡,刷的是裴亦崢的副卡。
更可笑的是,那張副卡開通時間,正是我坐月子的第十九天。
我看著資料,手指一點點發涼。
鄭警官告訴我:
“紀念恩承認,認親細節是裴亦崢和吳秀蘭提前教的。”
“長命鎖由吳秀蘭提供。”
“胎毛冊、舊照片,也是在吳秀蘭老宅拿的。”
“她們還準備了你女兒小時候的病歷影印件。”
我問:
“當年失蹤的事,能不能重新查?”
鄭警官看了我一眼。
“可以。”
“吳秀蘭已經承認,孩子失蹤當天,她不是一直在花園。”
“她中途回房接了電話,又睡了十幾分鍾。”
“醒來後孩子不見,她怕擔責,就說自己一直在現場。”
我握緊杯子。
“那枚鎖呢?”
“她說在花圃邊撿到的。”
“沒有交給警方。”
“她怕你們知道孩子可能不是自己跑出去,而是在她離開看護時被人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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