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板栗好了。”李春燕用火鉗夾出烤熟的兩顆板栗。
顧時頌立刻就過去,等一會才從地上撿起來,慢慢的剝開殼。
“春花,你知道王秋雨要結婚了不?”李春燕突然問道。
李春花:“別跟我說她,不想聽她的名字。”結婚就結婚,以為嫁一個一個知青,就能過好日子。
要真的是這樣,那些知青也不會一個個的下鄉。
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回去,等到回去的時候,也不知道還有沒有良心。
鄉下的媳婦,哪裡有城裡的媳婦好。
城裡的姑娘風吹不到,雨淋不到的,細皮嫩肉的,那不知道比一般的鄉下姑娘,要好看多少。
人家還會打扮,她每次進城的時候,那些城裡的姑娘,穿那個格子的裙子,紅白格子的布拉吉,好看得眼睛都要看首了。
那些知青是在城裡長大的,是看著這樣的姑娘長大的,能看上鄉下的姑娘。
李春花覺得,多半是跟他們家小西的那個小白臉一樣,找一個長期的飯票。
想要吃飯不花錢,家務有人幹。
說白了就是找一個長工給自己。
那姓葉的,一看就是一個精明的,王家當初要跟他們家裡定親的時候,獅子大開口的。
彩禮那些就算了,還要辦酒席,一桌子多少的菜,幾個冷盤,幾個葷菜,這些全部都說好了。
還有那個彩禮,他們是不還回來,說什麼等生了孩子就給。
都是一個大隊的,誰不知道誰家的情況。
但王秋雨那個姑娘看著還行,性格有點窩囊,跟小五這樣外表隨和,心裡強的人,兩個人過日子,好過一些。
王秋雨後來做的那些事,要不是王秋雨是大姐夫家的親戚,她都想要帶著人打上門去。
李春燕:“我聽到說是己經見了家長,彩禮這些也談好了,八十八塊。”她以為有多少,結果還是不是這一點。
“別說,不愛聽。”李春花擺手,“她愛跟誰結婚,就跟誰結婚。”
“我不管。”
李春燕:“不過我聽說,結婚後,王家要王秋雨立刻把戶口遷出去,到趙家村大隊去。”
這個就是有點奇怪了,怎麼也不能將嫁給知青的女兒,連戶口都給遷遷走。
李春花聽到這個來勁,“你是說他們兩個結婚,王家那邊不樂意?”這個好,只要家長不樂意,有的是辦法給你添堵。
王秋雨的媽可不是什麼省油的燈,她要是想要給王秋雨找麻煩,那不是張口就來的。
“不樂意,昨天晚上王秋雨的爸就來找你姐夫,把這個事情給你姐夫說了,還說要給你小丫再道歉。”李春燕說到後半句的時候,眼神輕抬。
“他以為他們家那點事,誰看不出來一樣。以前他們兩口子,喜歡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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