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我只能住保姆間,我離開後他卻悔瘋了》第11章 11離婚調解安排在一個月後(1)

作者:哥是一匹寂寞的孤狼·13天前

11

離婚調解安排在一個月後。

溫以寧無法到場,全程由律師代理。

賀景川拒絕在協議上簽字。

“我不同意離婚。”

律師合上檔案。

“賀先生,溫女士去意明確。”

“您拖延只會增加訴訟成本,不會改變結果。”

“我要和她本人談。”

“她不願意。”

四個字,將賀景川所有準備好的話堵了回去。

他可以接受溫以寧憤怒,可以接受她提出條件,甚至可以接受她報復。

唯獨無法接受她不願意見他。

律師離開前,遞給他一份物品簽收表。

那是溫以寧離開前寄出的最後一批東西。

其中包括賀家送給她的珠寶、銀行卡、首飾,以及婆婆在婚禮上交給她的傳家手鐲。

每一件都儲存完好。

賀母看見手鐲,當場紅了眼睛。

“她連這個都退?”

“這是我親手給兒媳婦戴上的。”

賀景川望向她。

“你不是準備把它送給若安嗎?”

賀母一怔。

慶功宴前,她確實提過。

只是後來臨時改送了公寓鑰匙。

溫以寧當時就在旁邊。

她聽見了,卻什麼都沒問。

賀母握住手鐲,嘴唇顫了顫。

”。說說口隨是只我“

”?真當都麼什麼什為“

:道聲低川景賀

”。得記都,話句一每的說們我為因“

”。麼什過說得記不們我有只“

。看難得變臉,下一了刺被像母賀

。辯爭再有沒川景賀

。間姆保進睡次一第他,上晚天那

。窄更來起看比床

。牆到撞會臂手,時翻

。來進傳道管著順便鳴轟的沉低,機煙油開一房廚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