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呢?”
“她已經不愛我了。”
這句話說出口,賀景川反而平靜下來。
他曾經拒絕接受,是因為始終覺得溫以寧的愛屬於他。
可愛不是財產。
失去了,就是失去了。
賀母坐在沙發上,忽然開始哭。
“我那天不該把合照掛上去。”
“也不該把公寓給若安。”
“我只是覺得以寧什麼都有,她不會在乎。”
賀景川看著母親。
“她有什麼?”
賀母答不上來。
溫以寧沒有父母可以依靠。
結婚後,她將賀家當成了家。
可賀家給她的,只有一個被刪除的門鎖許可權和一張訪客卡。
他們都覺得她擁有很多。
所以誰也沒有真正給過她什麼。
賀景川將賣房所得中屬於溫以寧的部分交給律師。
律師表示,她不會接受額外補償。
“這是她參與支付的裝修和首付款。”
“不是補償,是她應得的。”
款項最終轉入溫以寧指定的公益基金。
專案用於資助年輕女性科研工作者參加海外考察。
賀景川收到基金會的感謝函。
捐贈人一欄沒有他的名字。
只有溫以寧。
他忽然笑了一下。
。去的值價有更他給留比了到找都錢筆這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