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生謊【完結】》第166頁 那人從懷中掏出一錠金子(2)

作者:可棄木櫝·11天前

他左思右想,又尋了個由頭出來,“郡主不知,我身有隱疾,這腿腳不大利索,且......且患有羊癲瘋。”

他豁出去了,既然當初在春江樓裡,曲情能以這藉口,嚇跑那生撲他的京兆尹嫡女,如今故技重施,定然有效。

他又說,“郡主,您也知曉我兄長死前的慘狀,若再過幾年,沒準我也...唉......”

佩雲上下掃了他幾眼,那目光幾乎要將人的心思戳穿,隨即皮笑肉不笑道,“世子不必煞費心機,妄圖逼著佩雲鬆口退婚了。實不相瞞,佩雲生來便是要嫁入南安王府的,商桀施若未死,我便嫁他,可商桀施死了,我亦只能嫁你了。世子若鐵了心要退婚,不如去求王爺,亦或是,直接去求太后。”

“你!”如此直截了當地戳穿,堵得商永朝一時語塞。

“世子的心意我已知曉。若無話可說,不如就此離去罷,佩雲也該休息了。”

佩雲言罷,轉身便進了屋。

徒留商永朝一人在月色下吹著冷風,滿心凌亂。

?日後,緋樂軒推出了一支新曲,主角兒乃是由樓裡最火的小生和青衣所扮,講的是英雄救美,美人以身相許的故事。

情節纏綿悱惻,引人淚下,通篇的麗句清辭,更配以宛轉悠揚的旋律,頓時爆火京都。

若只是一齣戲火起來,倒也不算什麼,可偏偏那戲中女主的父親,是大夏與鳩沙邊界城鎮的城主。

鳩沙人不敢明著侵犯,便趁夜潛入城主府後院,將女主綁回了鳩沙,百般折磨。隨後又將女主的貼身之物送還給那位城主,以示挑釁。城主顧及兩國邦交,不敢貿然出兵,只能眼睜睜看著女主在一線之隔的鄰國受辱。

而男主原是城主麾下將領,他主動請命,脫去軍籍,孤身潛入鳩沙救回了女主。二人一路逃亡,受盡磨難,最終逃回城內,修成了正果。

原本故事到這裡,該是皆大歡喜的結局。誰料鳩沙兵臨城下,竟說是大夏將士偷走了他們將軍最鍾愛的軍妓。

城主大怒,卻仍舊隱忍,緊閉城門,未曾出兵。

鳩沙人卻不依不饒,非要逼著城主交出女兒,更揚言說,鳩沙軍妓腳踝皆有“魚水之歡”狀貌的烙印,何不將小姐交出,眾人一看便知。

城主不允,鳩沙人便日夜不斷地派兵於城門前錘擊戰鼓。

那鼓聲如雷鳴一般,嚇得城中百姓?魂七魄都丟了一半,自發結隊跪在城主府門前,求城主交出鳩沙軍妓,還大家一個太平。

城主萬般無奈,只得捨棄方才尋回的女兒。

男主自然不願,雖明知毫無勝算,仍舊孤身策馬出了城門,直奔敵軍首級而去,其結局,自然是血濺城牆,屍首分離。

鳩沙人怒火更甚,一波波不遺餘力地敲擊,幾乎將戰鼓擊破,口口聲聲要城主即刻交出那所謂的“軍妓”。

故事結尾,是女主在親生父親的授意下,步履踉蹌地出了城,一步步走向男主那滾落在泥沙中的頭顱。

她將男主的頭抱在懷中,又從袖中取出一把匕首,扯開褲腿處的裙裝,一刀捅了進去,生生剜下一大片肉來。而那塊肉皮之上,正是鳩沙人口中那象徵著軍妓身份的烙印。

女主死死咬著牙,不曾流一滴淚,喊一聲痛,她將那塊皮肉用力扔向鳩沙軍隊中,復又將刀抵在了玉頸之上,高聲唱誦:

“和戎詔下?十年,將軍不戰空臨邊。猖獗逆戎賊捉賊,骨肉別離人賣人。

大夏男兒若有志,沙頭何畏徵人骨?邊州戰馬嘶不休,豈容鳩奴傳子孫!

知己從來不易逢,心慕君兮恩難償。今朝刎頸魂同萃,奄奄待盡目不暝。

血盡猶隨風拋撒,骨灰得與燕差池。君如放鶴成仙去,妾作閒雲自在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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