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新太平》第202章 限高(1)

作者:貓本56·1個月前

夏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廣州,廣東議會。

議事廳裡的燈是下午點上的,日光己經暗下去了,窗外的天色正在從灰藍變成墨藍。長桌兩側坐滿了人,議政院召集人站在主位前,手裡拿著一份己經印好的法案,封面上寫著《外國資本投資管理法》。他念了第一遍,沒有人打斷。唸到第二遍的時候,有人停下來問了幾個問題,他一一回答,語氣平穩,像是在唸一份己經核對過很多遍的條文。第三遍的時候沒有人再提問了,法案在當天下午透過表決,成為正式法律。條文的內容寫得很清楚:“外國資本在夏國關鍵基礎設施中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五。超過部分須在規定期限內調整至合規比例。可向夏國政府出售,可轉讓給其他外國資本,也可由夏國政府指定的機構收購。調整期限為六個月。”

這份法案的條款不追溯,不沒收。它沒有動英國人的錢,沒有動英國人的股份,只動了一個數字——上限。

夏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廣州,英國領事館。

哈德遜坐在辦公桌後面,面前攤著新透過的法案全文。他的手指在“百分之二十五”那行字下面停了一下,然後拿起筆,在備忘錄裡寫了一行字:“夏國議會透過外資持股上限法案,規定外資持股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五。英國在防城港鐵路的股份約為百分之三十七,在廣州港的股份約為百分之三十一,均超標。”

他放下筆,看著備忘錄上的那行字,像是需要讓這句話先在紙面上站一會兒。他拿起筆,又加了一行:“法理上合法,合同上有效。沒有追溯,沒有沒收。他們需要調整持股比例,不是強制出售,但這條百分之二十五的硬性紅線己經劃定了。不調整即視為違規,面臨暫停分紅和凍結表決權的後果。他們給了時間,但時間到了之後,如果不調整,股份本身不受影響,但分紅會被暫停。”他擱下了筆,把備忘錄放在桌面角落,沒有拿去歸檔,也沒有交給秘書。

夏元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廣州,港務局辦公室。

潘仕成坐在辦公桌後面,面前攤著一份防城港鐵路的股權結構清單。清單上列出了所有股東的持股比例,英國資本那一欄寫著百分之三十七,後面用紅筆標了一行小字:“超標百分之十二,須在六個月內調整。”他的目光在那行小字上停了一下,然後抬起頭,看向坐在對面的伍崇曜和盧文錦:“英國資本的股份超標。他們要麼把股份賣給夏國,要麼轉讓給其他外國資本。如果不調整,六個月後,超出部分的表決權和分紅將自動凍結。”

伍崇曜問:“他們會選哪條路?”

“他們會先找美國人和法國人,看看有沒有人願意接。”潘仕成說,“美國人和法國人不會接。法國人剛剛在順化簽了協議,他們現在不會在金融層面給我們找麻煩。美國人正在談鐵路份額的事,如果接了英國人的股份,他們自己在華南的談判就會變得被動。英國人找不到下家,最終只能把股份賣回給夏國。他們會拖,拖到臨近六個月期限才來談——到時候他們就沒有還價的餘地了。”

盧文錦點了點頭,沒有追問。當天下午,港務局的一封正式函件發往香港怡和洋行和滙豐銀行,內容簡短:“根據夏國《外國資本投資管理法》,貴方所持股份比例超出法定上限,請於六個月內調整至合規比例。調整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向夏國政府出售或轉讓給其他外國資本。”

夏元年,十二月初二。香港,淺水灣。

伊利亞斯·沙遜坐在書房裡,面前攤著兩份檔案。一份是夏國《外國資本投資管理法》的抄本,另一份是香港滙豐銀行轉來的港務局函件。他的目光在“百分之二十五”和“六個月”之間來回移動,像在尋找一條可以繞行的路徑。然後他拿起筆,給倫敦寫了一封信。信不長,但他寫得很慢:“夏國己透過法案,限制外資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二十五以內。英國資本在防城港鐵路和廣州港的股份超標,需在六個月內調整。我們可考慮的選項不多。美國人和法國人不會接這個盤,最終只能賣回給夏國。但價格可以談——他們想要股份,我們可以等他們出價。”

夏元元年,十二月初五。南寧。石琰坐在簽押房裡,陳承鎔站在門口:“英國人那邊有動靜了。他們沒有找美國人和法國人,己經派代表到廣州了。他們想談價格,防城港鐵路的股份。”石琰沒有抬頭:“價格的事,不用急。讓他們等著。他們等了半年,再等兩個月也是一樣的。六個月期限還剩不少時間。他們不急,我們也不用急。”

陳承鎔沒有追問,轉身走了出去。石琰坐在案前,沒有動那兩份檔案。窗外的天色正在從灰白變成淡金,風從廊下穿過來,吹動桌上那張股權結構清單的邊角。清單上的紅筆標註在光線裡顯得格外清晰,像是有人特意讓它留在那裡,等下一個需要翻開它的人來續寫。石琰伸手把它翻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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