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宿主她又倒霉了》第466章 反社會的女兒1(1)

作者:小魚在這呢·1個月前

這次的原主是個家庭主婦,李木璃接手的時候,原主正在和丈夫鬧離婚。

原主名叫馬金蘭是個地地道道的農村婦女,她也只有小學文憑,為什麼只有小學呢?主要也是因為她家裡重男輕女的原因,那時候計劃生育,她父母為了躲生,就帶著她一直在外面,硬生生拖大了上學的年紀。

後來孩子也沒生成,因為一直有人舉報,可也拖大了馬金蘭的年紀,她讀一年級的時候身邊的同學各個都比她小,和周圍的同學格格不入。

再後來她長大了,死活不願意繼續讀,因為跟不上一直留級,她那個年代沒有所謂的義務教育,考不上那就繼續留級,她覺得丟人,死活不願意讀書。

那不讀書怎麼辦呢?只能去廠裡打工了,她父母也不是多負責的父母,把她送到一個廠裡,留下五斤糧食就不管了,回家去了,她就一個人在廠裡幹了一年。

後來因為從小營養不良動不動就暈倒,而且廠裡實在是太苦了就不想幹了,收拾包袱回家了,可是她也不認識路,但還好讀過兩年書還算識字,知道只要到了天河鎮離自己家就近了,帶著自己一年多的工資惴惴不安的上了公交車,一路上不停的問司機天河鎮有沒有到的,那個年代人民比較淳樸看她一個小姑娘也十分樂意幫助她,最後總算有驚無險平安到了家。

到了家之後她本來打算和鄰居一家去滬市闖闖的,那時候改革開放遍地黃金,鄰居家在上海開了兩個服裝店,看她長得靚就讓去幫忙賣衣服,但她是家裡獨生女,父母都聽了各自家裡的兄弟姐妹們的話,死活不讓她去,她也就沒去成,第一次改命的機會沒了。

後來馬金蘭就被她媽送到了自己孃家去學裁縫,嘴上說裁縫其實就是寄人籬下的幫工,天天干這幹那的,但手藝還是學到了,學會了做衣服。

她也想出去闖闖了,因為她的大表姐和姐夫也去了滬市,在那邊賣啤酒,清明節回來大哥大都背起來了,特別的威風,馬金蘭心動了,她大表姐也說動了她父母,說過年一定把她一起帶回來放心吧,但她因為捨不得好朋友,其實還是害怕想找個人陪她,結果被朋友一說又不敢去了,留在了老家,她錯過了第二次改命的機會。

但這次迎接她的是家裡的包辦婚姻,她是家裡的獨生女,父母最後一合計給她找了個上門女婿,這個女婿是他們一個村的,但馬金蘭特別討厭父母給她想看的上門女婿,第一是因為對方長得醜,她還是有點顏控的,第二就是這人有暴力傾向,一個村子裡的,她從小到大沒少被這人揍。

她第一次反抗鬧過,在家裡絕食,但反抗無效,她被家裡的七大姑八大姨輪著勸,她又認命了。

可她當時在廠裡認識一個小夥子,對方是湘市的,離她老家十分的遠,她之前上班的那個食品廠的主任是小夥子的姑媽,所以對方經常過來,一來二去就認識了,對方剛剛當兵退伍回來,之前她在廠裡上班人家小夥子就看上她了,畢竟長得靚,知道了這件事後就要帶她跑。

但馬金蘭那時候認命了,她媽媽還給了她兩千塊錢讓她去她們市裡面買黃金結婚,她本可以帶著錢和小夥子跑的,但最後又不敢,怕自己名聲壞了,就拒絕了,乖乖買了金子回家,第三次改命的機會又沒了。

結婚之後她和丈夫袁金華的關係特別的差,兩人三天兩頭的打架,哪怕她懷孕了都不停,第一個孩子差點就保不住,兩個人也差點離婚,但最後還是被家裡人勸著拼命的喝保胎藥留了下來,但這也造成了她大女兒身體不好的原因,因為孩子七個月就生了,底子也很差。

但日子還要過啊,馬金蘭的丈夫袁抗美一點點能力都沒有,給錢讓他去做生意他想著買彩票去中獎,天下掉五百萬的好事,夫妻倆還是三天兩頭的打架吵架。

但她受的氣根本就沒處發,只能來“折磨”自己的女兒,動不動就在小孩子面前說,要不是因為你我早就和你爸離婚過好日子了,她情緒是找到了宣洩口,可她沒注意到一個四五歲小姑娘越來越黯淡的眼神。

原生家庭不幸的孩子總是格外的早熟,她的女兒也不例外,她以為孩子什麼都不懂,其實孩子把所有話都聽進去了,等她注意到家裡的床頭櫃還有凳子已經壞了的時候,她的女兒馬菲菲已經演變出了第二人格。

爆發期是她在女兒八歲那年又給她生了一個弟弟,小女孩本就敏感,加上農村人的閒話,動不動就在小女孩面前說“菲菲你爸爸媽媽有了弟弟之後就不要你了”,還有她奶奶問她“菲菲你覺得你媽媽肚子裡是弟弟還是妹妹啊?”小女孩想說要個妹妹,但迎來的是一個大嘴巴子,心裡對弟弟的恨更是達到了頂峰,不安全感愈發的濃烈,漸漸第二人格就形成了。

第二人格是血腥暴力的,她第一次出現就因為學校的老師因為她作業沒寫完,罰她在班級門口蹲著寫,還揪她耳朵,耳朵都出血了,完全不顧及她的面子,她想不通,為什麼老師不打那些男生,明明他們的作業比她還要糟糕,她還寫了,只不過錯的有點多,男生都沒寫,老師和馬金蘭是認識的,說了一句你就你和你媽一個德行,豬腦子爛泥扶不上牆。

原主女兒對她這個媽媽是愛的,罵她可以罵她媽媽不行,雖然媽媽說的話很難聽,但媽媽是家裡唯一一個對她好的,願意給她買炸雞腿小餛飩的人。

第二人格出現了,她把老師的女兒騙到了河邊去採荷花荷葉,她膽子也大,叫了好多小孩一起,這樣就沒人懷疑她了,趁眾人不注意直接把老師孩子絆進了河裡,甚至還放了一條水蛇,微毒不治死,但也把對方嚇得半死,直接尿褲子了,受到了好久的嘲笑。

馬菲菲不喜歡老師的女兒,因為對方仗著自己媽媽是老師,天天欺負班裡好多小女孩,她買根一毛錢的辣條對方都要吃個七毛錢,噁心死她了。

在馬菲菲眼裡對方不僅長的醜,欺負人還愛撒謊,班裡有一個女孩子學習成績也不好,但人家家裡是開小賣部的,爸媽都在南市打工,給她買的文具盒鉛筆書包都是大城市的,這個老師的女兒經常敲人家女孩子的竹槓,馬菲菲和這個女孩關係好,可能是學渣與學渣間的惺惺相惜吧,再加上老師又得罪了自己,第二人格就打算好好教訓她女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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