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冷著臉。
“公司不需要品行不端、還涉嫌違法犯罪的員工。趕緊走人,別影響公司形象。”
林曼癱坐在地上。
“姜瑤,你毀了我!你不得好死!”
我俯下身,在她耳邊輕聲說道。
“這就受不了了?”
“好戲還在後頭呢。”
林曼丟了工作,徹底成了過街老鼠。
小區裡,關於她的事情傳得沸沸揚揚。
王大媽和李大爺見到她,都繞著走。
浩浩在學校的日子也不好過。
因為打人事件影響惡劣,加上劉強被抓的事情傳到了學校。
許多家長聯名抗議,要求學校開除浩浩。
李老師因為包庇施暴者,被教育局通報批評,直接吊銷了教師資格證。
新來的班主任秉公處理,頂不住家長的壓力,勸林曼給浩浩辦理退學。
林曼走投無路,只能帶著浩浩灰溜溜地離開了學校。
法院的判決很快下來了。
劉強因為故意毀壞財物罪和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林曼作為共同侵權人,需要賠償我修車費、精神損失費共計十五萬元。
並在小區公告欄和家長群公開道歉。
拿到判決書的那天,林曼堵在小區門口,攔住了我的車。
她扒著車窗,撲通一聲跪了下來。
“姜瑤,我求求你了。我真的拿不出十五萬啊。”
“我沒工作了,浩浩也沒學上了。我們連飯都吃不起了。”
“你看在浩浩還是個孩子的份上,放過我們吧。”
她不停地磕頭。
浩浩站在旁邊,怯生生地看著我,眼淚在眼眶裡打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