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總覺得……那不是王小明。”
這句話像一道閃電,劈開了陳火旺腦中的迷霧。
不是王小明?
如果房間裡的人不是王小明,那會是誰?
或者說……如果房間裡,根本就沒有人呢?
離開李小雨家,陳火旺站在樓道里,點上了一根菸。煙霧繚繞中,他的腦海裡反覆迴響著李小雨最後那句話,以及她那雙眸子裡含著的複雜神色。
他意識到,這個看似簡單的“拘禁”案,背後隱藏的真相,可能遠比他們想象的要黑暗和恐怖。
李小雨,這個坐在輪椅上的女孩,她一定知道些什麼。
她就是解開這個謎團的關鍵。
1995年11月16日,上午九點。
市公安局的檔案室裡,這裡永遠溫暖,冬天在這裡如溫室一般,除了氣味差一點外,安靜寧和。
儼然和高速運轉的其他部門不同。
巨大的鐵皮櫃子像一排排沉默的巨人,守護著無數人的過去和秘密。
劉宇的手指在一排排牛皮紙檔案袋上滑過,最後抽出了一個寫著“王麗華”名字的袋子。
檔案袋很薄,裡面的資料不多,都是手寫的記錄和列印的表格,帶著那個時代特有的粗糙感。
劉宇坐在一張掉漆的木桌前,藉著從高窗透進來的微光,一頁一頁地翻閱。
第一份資料是王麗華的個人資訊。籍貫、年齡、工作單位……一切都平平無奇。但在工作履歷那一欄的末尾,用紅筆標註著一行字:“1990年11月20日,因精神狀況不穩定,予以辭退。”
日期,正好是五年前。
這印證了鄰居的說法。
劉宇繼續往下翻,一張派出所的出警記錄表吸引了他的注意。
時間是1990年8月12日,一個夏天的夜晚。
報案事由是“家庭暴力”,報案人是鄰居,投訴王麗華家有激烈的爭吵和打鬥聲。
記錄上潦草地寫著:“處警民警到達現場時,王麗華情緒激動,其丈夫王宇明有明顯外傷,家中地面有少量血跡。王麗華聲稱丈夫有外遇,發生口角。後經調解,雙方表示不再追究。”
血跡!
劉宇的瞳孔微微收縮。家庭暴力很常見,但記錄上特意標明“血跡”,說明當時的情況絕非簡單的口角。
他將這張記錄表抽了出來,放在一邊。
緊接著,他又發現了一份更讓他意外的檔案——王麗華丈夫王宇明的個人檔案。
陳火旺一大早就被他派去戶籍科,調查王宇明的下落。此刻,陳火旺拿著一份手寫的報告,快步走進了檔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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