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O型血。”老張說,“我們比對過王麗華的血樣,她是A型。所以,這血肯定不是她的。”
“O型……”劉宇的腦子飛速運轉起來,“王宇明的血型是什麼?”
“這也是我要說的重點。”老張從一堆舊檔案裡抽出另一份報告,“我查了王宇明單位的入職體檢檔案,上面記錄著,他的血型,正是O型。”
O型血!
和刀上的血跡吻合!
陳火旺只覺得一股電流從脊椎竄上頭頂。
“劉隊!這麼說,五年前那晚,王麗華捅傷的根本不是她自己,而是她丈夫王宇明!王宇明根本不是失蹤,他……”
“他很可能已經遇害了。”劉宇接過了他的話,臉色陰沉得能滴出水來,“那把刀,就是兇器。”
真相的輪廓,在科學證據面前,變得前所未有的清晰。
五年前的那個家暴之夜,王麗華用這把水果刀刺傷了丈夫王宇明,並導致其死亡。
為了掩蓋罪行,她謊稱丈夫出差,並開始裝瘋賣傻,甚至不惜將自己的兒子“藏”起來,製造一個兒子還在的假象,以此來轉移所有人的視線。
這個推論合情合理,幾乎可以結案了。
但劉宇總覺得,有哪裡不對勁。
如果王麗華是為了掩蓋殺害丈夫的罪行,那她為什麼要用“兒子還在”這種如此極端和容易被戳穿的方式?
她完全可以帶著兒子搬家,或者用其他更簡單的方法。為什麼要上演這出長達五年的、折磨自己也折磨別人的獨角戲?
還有李小雨,她為什麼會說“那不是王小明”?這句話背後,到底還藏著什麼?
劉宇的直覺告訴他,他們距離最終的真相,還隔著一層最關鍵、也最薄的窗戶紙。
而要捅破這層紙,只能靠王麗華自己。
晚上七點,審訊室。
一盞刺眼的白熾燈從天花板上直射下來,照在王麗華蒼白憔悴的臉上。
她安靜地坐在審訊椅上,雙手被銬著,眼神空洞地望著面前的鐵桌,像一尊沒有靈魂的雕像。
從被帶回警局開始,她就一言不發,不哭不鬧,不吃不喝。
陳火旺和劉宇坐在審訊室裡,心裡五味雜陳。他試圖用“殺人兇手”這個標籤去定義眼前的女人,但腦海裡總會浮現出她在空房間前那撕心裂肺的哭喊。
況且,還沒有非常直接的證據證明她就是殺人兇手。
劉宇走了進去,在她對面坐下。
他沒有像往常一樣,將證據“啪”地一聲拍在桌上,也沒有厲聲喝問。
他只是靜靜地坐著,給自己點了一根菸,也給王麗華面前的菸灰缸裡放了一根。
“王麗華女士,”劉宇的聲音很平靜,甚至帶著一絲溫和,“我知道你很痛苦。這五年,你一定很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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