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國立第一精神病院·其二 你喜歡殺人麼……
“叔叔,我畫得好不好呀?李老師選了我去參加繪畫比賽,我能不能獲獎?”
“如果我能獲獎,爸爸媽媽一定會很開心吧?”
“爸爸媽媽如果很開心,我就讓他們帶我和Lucky一起去郊遊。”
“Lucky可喜歡去玩兒啦,還喜歡游泳。”
“Lucky的毛毛又多又厚,每次游完泳,爸爸媽媽都要花好多時間,才能給他吹乾。”
“Lucky還喜歡我陪著他一起游泳,我不會游泳,只能抱著游泳圈,可狼狽啦,有一次,我還嗆了水,超難受的。”
“Lucky是條大笨狗,也不知道來救我。”
“狗狗是不是天生就是游泳高手,壓根不用學?好羨慕呀。”
“我也想當游泳高手,老師說游泳是全身運動,對身體可好啦。”
“算了,我要是當不成游泳高手,當畫畫高手也很好。”
“叔叔,你說,我畫得好不好?”
“叔叔,你為什麼一直不說話?”
金豆看起來天真爛漫,一雙眼睛乾淨明亮,好似從未接觸過不好的人事物。
倘使擦去金豆臉上的斑斑血跡,換掉金豆的一身血衣,再換個正常的環境,而非兇案現場,警察定然會覺得金豆很是可愛。
但此時此刻,警察只覺得不寒而慄。
金豆見這個陌生的叔叔不理睬他,肉乎乎的小臉氣鼓鼓的,一把抱起地上的薩摩耶,委屈地問道:“Lucky,你說我畫得好不好?”
薩摩耶Lucky垂軟著身體,當然說不出話來。
這副場景實在是詭異至極,偏巧不知誰家的高壓鍋開了,尖叫個不停。
至此,警方全然不認為是金豆作案,而是初步判斷金豆因為當場目擊父母與愛犬被虐殺而受了刺激,精神失常,不肯接受現實。
畢竟對於一個年僅六歲的孩子來說,殺害兩個成年人與一條成年犬,並用菜刀將他們開膛破肚的難度太大,無異於天方夜譚。
然而,警方完全查不出兇手,乃至於連一個像樣的嫌疑人都找不到,總不能是死者自己乾的吧?
警方正為此焦頭爛額,給金豆檢查身體的醫生竟然判定金豆患有“分離性身份識別障礙”,體內有至少兩個人格,並且其中一個人格具有反社會的危險。
是以,惟一的活口金豆順理成章地成為了惟一的嫌疑人。
兩天前,金豆被警方送入了國立第一精神病院,接受調查與治療。
金豆入院之後,一連失蹤了七個人。
金豆是否金家一案的犯人尚無定論,金豆與八個病人的失蹤是否有關聯尚無定論,甚至連第一個失蹤的病人與後七個失蹤的病人是否有關聯亦尚無定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