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後的第三天,林夢瑤抱著一沓檔案走進了牧順的辦公室。
她把檔案在桌面上整齊排開,每一份都用彩色標籤標註了重點,然後雙手撐在桌沿,等著牧順從手機螢幕上抬起頭來。
“這些是春節期間收到的合作邀請,我初步篩了一遍。影視劇主題曲、綜藝嘉賓、品牌代言、商業推廣,分類都在上面了。”
林夢瑤指了指那排檔案:“我覺得可以考慮的有這幾個,標註了星號的,你先看看。”
牧順放下手機,拿起最上面那份標註了三顆星的檔案翻了翻,是某知名運動品牌的代言邀約,報價很高。
他看了兩頁,放下,又拿起另一份,是一檔音樂綜藝的常駐導師邀請,錄製週期三個月。
他又看了兩頁,放下,然後一份接一份地翻過去,速度越來越快。
翻到倒數第三份時,他的手停了一下,抽出來單獨放在一邊。
那是一份來自一家國產運動鞋廠的合作請求,內容很簡單:
希望牧順為他們的新款跑鞋創作一首廣告歌曲,預算中等,沒有過多的附加條件。
牧順把其餘檔案推回林夢瑤面前,說了一句:“這些都不要。”
林夢瑤愣了一下,目光落在他單獨留下的那份檔案上:“就留這一個?”
“嗯。”牧順拿起那份檔案又看了一遍,“這家鞋廠,查過沒有?”
林夢瑤點了點頭:“查過了。成立十幾年了,主要做跑步鞋和休閒鞋,口碑不錯,沒有質量醜聞,沒有勞動糾紛,企業文化也比較務實。網上能看到的基本都是正面評價,算是國產品牌裡比較踏實的。”
牧順把檔案合上,放在桌角:“那就是這個了。籤合同。”
他從抽屜裡拿出一個隨身碟,遞給林夢瑤:“demo在裡面,發給他們聽聽,沒問題就直接籤。”
林夢瑤接過隨身碟,沒有再問多餘的問題。
她跟了牧順這麼久,早就習慣了他的做事方式。
決定做得快,不拖泥帶水,而且每次的決定事後證明都是對的。
她把隨身碟收好,點了點頭,轉身走出了辦公室。
幾百公里外的一家鞋廠裡,氣氛遠沒有這麼輕鬆。
李星星坐在辦公桌前,手機螢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
他已經這樣反覆折騰了大半個上午,每隔幾分鐘就要點開郵箱重新整理一次,但收件箱裡除了幾封供應商的報價單和垃圾郵件之外,什麼都沒有。
“爸,你說牧順那邊是不是沒看上咱們?”他終於忍不住,轉過頭衝著對面辦公桌喊了一句。
李父頭也沒抬,手裡的鋼筆在報表上劃了一道線:“這才復工第三天,你急什麼。”
“我能不急嗎?年前就把合作意向發過去了,這都一個多月了,一點動靜都沒有。”
李星星站起來在辦公室裡來回踱步:“早知道當時就該把預算再加一倍,說不定就被優先考慮了。”
李父放下筆,抬起頭看了兒子一眼:“加預算有什麼用?人家不缺錢,缺的是合適的合作物件。你加一倍人家也未必看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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