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終於明白,補償不是把我十二歲時喜歡的東西買回來。
那個喜歡蛋糕、盼著回家的女孩,早在五年裡一點點消失了。
妹妹沒有留下吃飯。
臨走前,她把一封信放在我的房間。
信裡寫著,她已經不再做噩夢。
也不再害怕哮喘發作。
她說:
“姐姐,我曾經怪過你。”
“可我從來沒想讓你用命賠我。”
“以後我會救很多和你一樣的人。”
“不是替爸爸媽媽贖罪。”
“是替你活得久一點。”
爸爸媽媽沒有離婚。
他們守著同一棟房子,卻很少說話。
他們都知道,對方曾在停藥申請上籤過字。
每次看見彼此,就會想起我的死。
他們的餘生不會缺錢,也不會無人照顧。
只是每當門鈴響起,他們都會同時站起來。
彷彿下一秒,我會揹著舊書包出現在門外。
我會說考核結束了。
我會問他們,自己是不是終於可以回家了。
可門外每一次都是別人。
最後一次離開時,我回頭看了一眼。
媽媽坐在我的房間裡,抱著那本日記。
爸爸站在門口,不敢進去。
牆上掛著十二歲那年的全家福。
照片裡的我正搶妹妹的冰激凌。
妹妹氣得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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