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殯儀館夜班,我靠屍語破案》第302章 複檢錯位工牌(2)

作者:愛吃香脆大蝦的裴風來·28天前

第286章原位照片顯示,遺骸左側肋部朝向側道,內袋口正對可站人的八碼窄臺。放置者無需移動遺骸,只要站在左側、掀袋、插入工牌和牆皮,再壓回袋蓋。

窄臺舊灰中確有一處單膝壓痕,形成於遺骸四墊塊落位之後。壓痕鞋碼和人員身份均無法從現有殘跡確認,只能固定二次靠近發生過。

周小滿讓兩名不知道樣本來源的檢驗員只按灰層、鏽印和折線排序。十二組模型中,所有運輸前入袋樣都被歸入遮擋組;所有運輸後插牌樣都被歸入連續積灰組。涉案口袋落在後者。

葉青的第一解釋只覆蓋掛繩外側少磨,覆蓋不了繩結內部和工牌下方層序。

前期最可靠的“工牌隨遺骸一起經排水巷進入”判斷被否定。

這個翻轉也修正了當前展示鏈的順序。凌晨運輸者負責把遺骸送上舊骨層;插牌者可以是同組人員中的一人,也可以稍後從側道返回。現有證據只證明至少多出一次開袋動作,不能據此增加確定人數。

陳福生舊牌早年接觸過低溫骨片、紅脂和礦醫務室藍漆;近期被人找出、換繩;近期遺骸經雙人路線放上舊骨層後,另一次開袋動作才把牌和牆皮塞進去。

放置者用活人的舊牌給未知遺骸製造了一個可見姓名。

遺骸仍未歸名。

韓立把邊界寫清:層序能證明工牌晚於運輸灰進入口袋,無法精確到遺骸放下後的具體時長;不能識別插牌人;牆皮與工牌同層只支援同次或相近開袋,不能證明兩物由同一隻手放入;人骨薄片早年接觸繼續等待第三方複核。

高秀蘭收到結果後要求補充一條家屬記錄:舊牌屬於陳福生,晚插行為屬於當前放置者,二者責任不能相混。

她還把家中正式補牌放在固定支架上,遠端展示背面發放章,要求直播畫面同時顯示警方原牌封存編號。三塊同號牌的來源再次分開,未知遺骸沒有因當前技術翻轉獲得姓名。

宋硯沒有去看近期遺骸。他把耳邊那句“牌後來才到”只留作已經由層序驗證的方向,不再追問牌想把死者叫成誰。

陸明棠把結果轉成行動:重查舊骨層側道在遺骸到位後的二次進入,核插牌時所站位置、袋口朝向和牆皮來源。

爆破倒計時讓這項核查只剩一次遠端視窗。

葉青在此時承認了一項新行動。

她看到掛繩曲線後,想起排水巷西閘旁有個舊壁龕,過去專放救援服內袋、礦燈牌和擦牆工具。壁龕灰若同時含排水巷石英、名單牆藍漆和袋布棉屑,就能給晚插位置增加現實來源。

她沒有先告訴陸明棠,直接給郭成海發訊息,讓他趁安防隊做封井巡查時取一份壁龕灰。

訊息時間比正式結果早七碼,內容附壁龕手繪位置和“只取表面,不開後板”。葉青使用的是與T-07備案相同的測繪工作號,沒有匿名,也沒有刪除記錄。

郭成海回覆“十分鐘後封巷,我順路看”,隨後把巡查路線從東支改到西閘。路線變更未經過現場證物組審批,卻落在安防隊允許的安全檢查範圍內。

“我怕礦方一回填,壁龕就沒了。”葉青說,“郭成海有合法下井任務,我只讓他拍照、裝表層灰,沒讓他動別的東西。”

訊息傳送在複檢結果正式形成前七碼。她又一次先繞程式保材料。

郭成海已經進入地下排水巷,身上有安防隊執法記錄儀和人員定位。他按葉青發來的位置,在西閘壁龕取到一隻舊布袋及少量礦塵骨粉。現場外勤尚未接管,樣袋暫標“礦塵骨粉C”。

陸明棠立即要求郭停在通風線,不繼續向絞車支路移動。她派邵寧帶兩名證物員入井接人接樣,並凍結葉青訊息原文。

葉青私自指示證人取樣、郭成海離開既定巡查線和壁龕樣本價值分別記錄。當前沒有證據證明葉青知道郭會遇險,也不能因她熟悉壁龕就把晚插動作歸給她。

礦方要求以葉青再次繞程式為由暫停其全部證人保護。陸明棠拒絕,違規聯絡需要核查,保護資格則取決於現實威脅。郭成海在井下遭遇白卡前,葉青已公開發送實名訊息,缺少安排伏擊的隱蔽條件。

周小滿要求礦塵骨粉C全程不開袋,只讀取外部定位和記錄儀畫面。郭成海的鏡頭裡,西閘燈光突然熄滅,後方有人用金屬敲了三短一長。

郭回頭時,畫面被一張寫有他姓名的白卡蓋住。

。移西向巷水排沿始開卻位定袋樣,在仍位定員人

。住停點的C骨塵礦表代,門閘碼八到

。滅熄即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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