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哲順著程式碼簽名挖了三天,把的真身遞到我桌上。
林未。
前聲學研究所的研究員,三十二歲,方向是語音訊號處理。兩年前從單位離職,之後蹤跡很淡,只在幾個開源社群留過技術帖,署名都叫。
我翻他的論文列表,手指停在一篇標題上——
《基於聲紋與面部影像的逝者留存:一種多維聲像復原方法》。
我把這行字看了兩遍。
用聲紋和影像,留住已經走的人。我對著陸時說,他正削蘋果,刀停了一下。
留誰?他問。
母親。我說,“他另一篇隨筆裡提過,母親早逝,留了一盒子錄音和老照片。他做鏡的原型,最早就是想’讓媽還在’。”
陸時把削好的蘋果遞給我:“和聲臨那個程野,有點像。”
不是有點像。我說,“是映象。”
我在群裡把林未的情況發了。
“鏡的開發者林未,前聲學研究員。他做這個的初衷,是用聲紋和影像留住逝去的母親。程野當年是想’聽見孩子長大’——兩個人都想留住人,一個留逝者,一個留成長。理念是一面鏡子,正反面。”
知夏:「程野是惡意,這個林未呢?」
動機不同。我說,“程野是操控、牟利、把人當庫。林未是想留住媽,技術開源,沒想騙誰。他甚至在倉庫寫了’請勿用於欺騙’。”
阿哲:「但鏡被別人拿去騙了。林未自己沒下場,可鏡子舉起來,他攔不住。」
裴硯:「所以他不在詐騙鏈上?」
目前看,不在。我說,“程式碼是他寫的,罪在開源後的失控,不在他親自行騙。這點要分清楚——別把他寫成程野二世。”
陸時:「分清楚好。我們要的是鏡,不是替罪羊。」
我盯著林未那篇論文的摘要。
他說,聲音會消失,臉會模糊,但如果一個人的聲紋和影像被妥善留存,後人或許能在某個介面裡,再他一面。措辭很學術,底下壓著一個兒子的執念。
程野的執念是聽見孩子長大——用採集的聲音,想象兒子未來的聲線。林未的執念是讓母親還在——用遺留的聲像,把已經消失的人喚回來。
同一個人性的坑,兩個人都跳了進去。
程野用別人的孩子圓自己的執念,林未用自己的母親圓自己的執念。一個向外抓,一個向內守。路徑不同,坑是同一個——都想把已經不在、或還不在此刻的人,釘在聲音和臉裡。
但程野跳進去,把別人也拽了下去,成了卷五的案子。林未跳進去,自己被困住,鏡子卻被人舉去騙了毫不相干的人。
他不是惡人。我發,“他是被自己造的鏡子困住的人。”
知夏:「那動機算什麼?」
算喪失。我說,“喪失一個母親,讓他想把人留住。這動機,我同情。但鏡已經傷了人,得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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