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檢查了揹包。
那份準備交給客戶的合同原件還在裡面。
最後一頁已經簽字蓋章,說明這場會議至少舉行過一次。
我拍下合同發給王經理。
“專案早就談完了。”
“您還讓我回去開什麼會?”
王經理安靜了一會兒,很快改口。
“客戶臨時提出補充要求。”
“原件在你手裡,你不到場怎麼修改?”
我要求他把補充要求發給我。
他卻說涉及公司機密,只能當面處理。
緊接著,他又告訴所有人,如果合同出問題,不但取消獎金,還要追究我的賠償責任。
我沒有退路了。
去公司或許很危險。
但只有親眼看見那些同事,我才能確定他們究竟忘了什麼。
我將合同裝回揹包,攔下一輛計程車。
司機問清地址,笑著說道:
“錦盛大廈?”
“你今天不是已經去過了嗎?”
我怔住了。
“您認識我?”
司機從後視鏡裡看了我幾眼。
“早上就是我送的你。”
“你坐在這個位置,一路都在抱怨國慶調休。”
我立刻記起了他。
早上的司機的確是這個人。
“那您為什麼又來這裡接我?”
司機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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