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理論講完了,我給你四個具體的操作,讓你在實際修習中“離法愛”。
操作一:“觀法愛亦空”。 你發現自己在“愛”某個修行境界的時候,你“觀”它——這個“愛”是從哪裡來的?它現在在哪裡?它要到哪裡去?你找不到它的來處、住處、去處——它是空的。你“看到”法愛的空性,你就“離”了它。好比你看清了“貪”是空的,你就不貪了;你看清了“法愛”是空的,你就不愛了。
操作二:“不問境界,只問覺知”。 你修止觀的時候,不再問“我今天定了嗎”“我空了嗎”“我進步了嗎”——你只問“我的覺知在不在”。境界來了——定也好、空也好、輕安也好——你不去“檢查”它好不好,你只是“繼續覺知”。好比你在走路,你不問“我走了多遠”——你只管“走”。你修止觀,你只管“覺知”,不“檢查”境界。
操作三:“放下一切‘我修得好’的念頭”。 你發現心裡有“我修得好”“我進步了”“我快到了”的念頭——你“放下”它。你不說“這不對”,你只是“放下”。好比你有口袋裡裝了一塊石頭(“我修得好”的念頭),你發現它了,你就“拿出來放掉”。你繼續走,不帶石頭走。你放下了一次,再放下第二次;放下了十次,再放下第十一次。直到那個“我修得好”的念頭不再生起了。
操作四:“作‘本來如此’想”。 你在修止觀的時候,對自己說:“我不是在‘修’什麼東西——我只是‘回到’我本來的狀態。我本來的狀態就是覺知、就是空性、就是自在。我不是在‘得到’什麼,我是在‘恢復’什麼。”你“作”了這個想,你就不會“貪著”修行的成果了——因為你不是在“獲得”新的東西,你是在“回到”本來就有的東西。好比一個人不貪著“找回”了他丟失的錢包——因為那是“他的”,不是“新得到的”。你也不貪著“修來的境界”——因為那是“你本來有的”,不是“新得到的”。
第五節:無法愛的三種深淺——從“棄愛”到“無法”到“自在”
無法愛的修證,也有從淺到深的三個層次。
第一層:棄愛——你“主動”放下法愛。 你發現自己“愛”某個境界了,你“主動”放下它。你告訴自己:“我不執著這個境界,我繼續修。”這個“主動放下”是初期的,是必要的。好比一個人手裡握著一塊糖(法愛),他“主動”鬆手,糖掉了——他放下了。
第二層:無法——法愛“生不起來”了。 你修得更深了,你不再需要“主動”放法愛了——因為法愛“生不起來”了。你看到任何境界——定的、空的、輕安的、智慧的——你的心不再“抓”它。好比一個人手裡沒有糖,他不需要“放下”什麼。他在“無法”的狀態中——沒有“愛”的心,也沒有“不愛”的心,只是“在”。
第三層:自在——你“是”法,但你不“愛”法。 這是最深的一層。你不是“沒有法”——你仍然有定、有慧、有空、有覺知——但你不“愛”它們。好比你已經游到了對岸,你上了岸——你不再“遊”了,但你已經“在”對岸了。你修到這一層,你“是”法——你就是定、就是慧、就是空、就是自在——但你沒有“我在修”的念頭,也沒有“我到了”的念頭。你是“法”本身,但你對“法”沒有“愛”。你“自在”了。
第六節:無法愛的常見偏誤和對治
在修無法愛的過程中,有三個常見的偏誤,我幫你指出來。
偏誤一:把“無法愛”當成了“放棄修行”。 有人聽到“無法愛”,就說“那我不要愛修行了”——然後他就真的不修了。他放棄了坐禪、放棄了觀照、放棄了精進。他以為他在“離法愛”,其實他在“懈怠”。對治:無法愛不是“放棄修行”,是“修行但不執著於修行”。好比一個人吃飯,他不“貪”飯,但他還是要吃飯——不吃會餓死。你修行,你不“貪”修行,但你還是要修——不修你就退轉了。無法愛是“修而不執”——不是“不修”。
偏誤二:把“無法愛”當成了“沒有感覺”。 有人說“我沒有法愛了”——但他對修行“沒有感覺”了。他不貪了,但他也“死”了——他對任何境界都麻木了。對治:無法愛不是“沒有感覺”,是“有感覺但不執著”。你仍然能體驗到定的喜樂、空的輕安、智慧的明瞭——你只是不“貪”它們。好比你能嚐到美食的味道,但你不“貪”美食。你有“覺受”,但沒有“執著”。
偏誤三:在“離法愛”中又建立“新法愛”。 有人放下了對“定”的貪著,然後他開始貪著“離”的境界——“我離定很成功”“我沒有法愛了”。那個“我離得很成功”又是一個新的法愛。對治:你“離”了法愛,就“放下”了,不要再“回味”你離得多好。好比你把石頭扔了,你不要再“回頭”看石頭扔得遠不遠。你走了,就不要再回頭。
第七節:無法愛的功德——從“被法愛繫縛”到“真正自在”
最後我講一下無法愛的功德。你透過這個修習,你的生命會從“被法愛繫縛”走向“真正自在”。
功德一:你不再“需要”修行境界了。 以前你“需要”定來讓自己安穩、“需要”空來讓自己自在、“需要”境界來讓自己覺得“我在進步”。現在你不需要任何東西了——你本身就是安穩的、自在的、圓滿的。好比你以前需要拐杖走路(法愛),現在你不需要了,因為你的腿已經好了。你“在”任何狀態中——有定也好、無定也好——都是一樣的自在。
功德二:你不再“被法門綁住”了。 以前你執著於“這個法門好”“那個法門不好”——你被法門分別綁住了。現在你不再被任何法門綁住了——你“用”法門,但法門“用”不了你。好比你會用各種工具,但你不屬於任何工具。你“用”止觀,但你不“是”止觀——你超越了它。
功德三:你真正“到家”了。 離了法愛,你就不再“在路上”了——你“在”家了。你在家的時候,你不會問“我到家了嗎”——因為你已經在家裡了。你不問“我修得怎麼樣了”——因為你已經“在”了。你不追求任何境界了——因為你“是”一切境界。你不需要“修”了,因為你“是”了。好比你不需要“努力”成為你自己——你本來就是。
好,這一章就講到這裡。這是十乘觀法的最後一觀。至此,十乘觀法——觀不思議境、發真正菩提心、巧安止觀、破法遍三惑、識通塞知病知藥、道品調適三十七品、對治助開六度萬行、知次位不濫聖證、能安忍內魔外障、無法愛離相似法愛——全部講完。
我給你總結三個要點:第一,“法愛”是你對修行境界、修行成就、修行法門的貪著——“相似法愛”是最危險的陷阱,它讓你把“相似的體驗”當“真正的證悟”——離法愛是十乘觀法的最後一關;第二,離法愛的方法是“觀法愛亦空、不問境界只問覺知、放下‘我修得好’的念頭、作‘本來如此’想”;第三,無法愛的三層深淺是“棄愛、無法、自在”——功德是你不再需要修行境界、不再被法門綁住、真正到家了。
下一章,也就是第一百一十五章,我會講“十觀互具成百千觀”——你修完了十乘觀法,你會發現這十觀不是“十個獨立的步驟”——它們是互相含攝、互相貫通的。你修一觀,就具足十觀;你修十觀,其實只是一觀。你從“十”回到了“一”,再從“一”展開為“十”——那就是“百千觀”的成就。
最後,以一首偈頌結束今天的講授,也為十乘觀法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
十觀歷歷次第行,最後一關離法情。
相似境界莫停留,法愛空時道自成。
修而不執用而舍,能所雙忘自在生。
十觀互具成百千,到此方知無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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