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結束這一百四十章的講授之前,我要對你們說十個“不要忘”。這是我對你們的最終囑託。
第一,不要忘了“你是佛”。 你是理即佛,你是佛。不要因為“你還沒成就”就自卑——你已經“是”了,只是還沒“顯”。
第二,不要忘了“你要修”。 你是佛,但你的佛性被煩惱覆蓋了。你要修——修,就是“擦掉覆蓋”。你一直修,一直擦,一直顯。
第三,不要忘了“你有老師”。 不是我——是佛陀、是祖師、是歷代善知識。你一個人修容易偏、容易退、容易迷。你要親近善知識——有老師,你的路就正。
第四,不要忘了“你有同修”。 你不是一個人在修。你有同修道友——你們互相提醒、互相激勵、互相幫助。一個人走夜路容易怕,一群人走就不怕了。
第五,不要忘了“你在路上”。 你還在路上——不管你現在修得多好、境界多深、體驗多殊勝,你還在路上。不到究竟涅盤,你沒有“到”。不要“得少為足”。
第六,不要忘了“眾生”。 你不只是“自己修”——你還要“度眾生”。你修好了,要讓法燈照到別人。你的修行不是為了“自己一個人解脫”,是為了“一切眾生成佛”。
第七,不要忘了“現在”。 不要總想著“過去”——我修了多少年。也不要總想著“未來”——我什麼時候成佛。你就在“現在”修。現在安住,就是修行。
第八,不要忘了“平常”。 佛法在平常中——不在“神奇”的境界裡。你走路、吃飯、說話、做事——都是修行。你不要“追”特殊的境界,你就在平常中“是”佛。
第九,不要忘了“感恩”。 感恩佛陀、感恩祖師、感恩善知識、感恩同修、感恩父母、感恩一切眾生。沒有他們,你修不成。你感恩了,你的心就“大了”。
第十,不要忘了“笑”。 修行不是“苦差事”。你修對了,你會越來越輕鬆、越來越自在、越來越快樂。你不要“板著臉”修——你要“笑著”修。你是佛,佛是自在的、是歡喜的。
第六節:最後的偈頌——法燈永明
最後,我以一偈作為這一百四十章止觀著作的圓滿結束:
法燈一盞傳千載,漸次不定與圓融。
數隨止觀還淨妙,摩訶十境乘觀通。
理名觀相似分究,六即四土因果同。
修德性德不二處,即心即佛本圓明。
起教三輪權實法,隨機說法度群蒙。
旨歸涅盤究竟處,不是外來是本宗。
我今囑累流通去,燈燈相續永無窮。
願諸有緣勤修習,莫負如來莫負躬。
(大師緩緩合掌,目光低垂,復又抬起)
諸位,一百四十章,到此圓滿。
我講完了。你們聽到了。但“聽到”不是“修到”。你們要“修”——把這一百四十章,從“文字”修成“生命”,從“知識”修成“證悟”,從“聽懂”修成“成為”。
法燈在你們手裡。你們要“亮”起來——自己亮,也照亮別人。
去吧——在生活中修、在修行中活、在覺悟中度。你們就是佛,你們就是燈,你們就是法。
珍重!珍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