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直播,逼出滅門真相》第4章 離開時(2)

作者:陳皮卷·19天前

「你們全讓主播騙了。真正惹出滅門案的不是男主人,是照片裡這個女主人。」

「?人確實不會老。我昨晚看見她,跟二十年前照片上一模一樣,差點叫出來,幸虧我膽子夠大。」

「我爺爺說,她當年跟自己的男學生不清不楚,對方還是她女兒的同學。男孩家裡告去教育局,她被開除,差點還坐牢。」

「她叫沈嵐。那件事鬧得不小,學校嫌丟人,花力氣壓下去了!」

「丈夫撞破這種事,氣瘋了才刀妻刀子。那兩個孩子是不是他親生的都難講。」

姓名一被丟擲來,很快刷遍了評論區。

二十年前還沒有如今發達的社交媒體,訊息傳得慢,許多舊事也容易被壓下去,老論壇上卻留下不少帖子。

網友的挖掘能力不容小覷,很快順藤摸瓜,說沈嵐是音樂老師,長得漂亮,跟不少男人有曖昧。

另一批人翻到舊報紙:她曾帶學生外出比賽,途中遇見泥石流,是她奮不顧身救下整車孩子,因此評過市裡的先進代表。

還有人查出,沈嵐夫妻長期做公益,資助過許多讀不起書的孩子。救人和公益的記錄擺在眼前,卻還是有人咬定,人本來就複雜,這些善事不能證明她的私生活清白。

立刻又有人反駁,幾張來路不明的舊帖,憑什麼給她的私生活定罪?

照片和舊帖截圖被不停轉發。凶宅、滅門、豔情和鬼魂攪在一起,沈嵐的名字一夜成了熱點,後面跟著無數難聽的羞辱。

趙聞達把我拉黑了,我只能回自己的賬號解釋。

「沈老師不是那種人。這家人的感情我感受得到,當年的案子一定另有隱情。」

可相比刺激的桃色傳聞,我說什麼都顯得沒分量。越是聳動的截圖傳得越快,替?者說一句話,反倒很快淹沒在新的辱罵裡。

有粉絲勸我:【別生氣了,你那四位「朋友」已經?了,又看不見網上怎麼罵,你沒必要替他們較真。】

我搖頭:「我住了他們的房子,也藉著他們......掙了錢,護著他們的名聲是我該做的。」

有人出主意:【那你晚上直接問沈嵐,到底受過什麼冤屈。你不是能聽見他們嗎?】

【不能說話也能用別的法子。你寫問題,讓她用是或不是回答。】

這條建議獲得的點贊最多。

我頓時來了精神:「謝謝寶貝,今晚我就試,你們等結果!」

我拍著?口,恨不得太陽立刻落山。

這時,那個熟悉的數字賬號給我發來私信。

【我知道你封了上門參觀,我排了很久,一直沒有輪到。】

【讓我進去住一晚,作為交換,我能讓趙聞達閉嘴。】

看清這兩句話,我渾身的血一下熱了。

9.

別墅在郊外,入夜後只有遠處幾扇窗亮著,周圍空得發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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