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同人] 圍觀大唐的日常【完結】》第182頁 蕭青梧(2)

作者:寒潭白月·12天前

“蕭青梧”再次陷入了思考。

她微微偏著頭,眉頭再次蹙起,嘴唇輕輕抿著,所有微表情恰到好處,足以讓一個真正的人類相信她的內心此刻激烈掙扎,權衡利弊。

然而,李隆基死死盯著她的眼睛,那裡依舊是一片深不見底的虛無,沒有任何靈光閃爍,沒有任何情緒的交戰。

再一次短暫的沉默後,“蕭青梧”緩緩開口,聲音裡似乎多了些極其輕微的挫敗感,和一絲被說服的意味。

“陛下思慮之周全,確非臣所能及。若強行禁止買賣,或真如陛下所言,引發諸多難以預料的弊端,反而不美……”

見“蕭青梧”再次被說服,李隆基心中那根緊繃的弦又鬆了一分。

儘管九五二七或許非人,但至少它懂得權衡利弊,並非一味固執己見,跟蕭青梧一比,九五二七可要通情達理得多。

這麼想著,他再看對方那雙令他脊背發涼的眼睛時,不適感竟下去不少。

他趁熱打鐵,語氣緩和了許多:“你能明白朕的難處,知曉循序漸進的道理,這便很好。治國之道,在於平衡與疏導,而非蠻幹。你既有濟世之心,何不提出些更切實、更易於推行的策略呢?”

“蕭青梧”緩緩抬頭,語氣變得懇切:“陛下的教誨,臣謹記於心。既如此,臣願再退一步,不廢制度,不禁買賣,只求陛下能在律法上,賦予奴婢一些最基本的保障。”

她刻意停頓幾息,在李隆基催促的眼神中,聲音清晰地說道:“臣請陛下明令,其一,允許奴婢狀告主人。其二,凡主人毆殺奴婢,無論情由,皆需依《鬥訟律》中故殺罪論處,不得以奴婢賤籍而減輕罪名。”

李隆基聞言,眉頭立刻緊緊鎖起,臉色沉了下來。

允許奴婢告主已是衝擊綱常,而將主人打死奴婢直接等同於殺良民,更是幾乎推翻了當下“主殺奴,非謀殺”的潛在共識。

這次他沒有立刻發作,而是陷入了沉思。

他在考慮,為了那效果不明的火藥望遠鏡化肥,得罪天下貴族鄉紳到底值不值?

良久,李隆基才緩緩開口:“允許奴婢告主……此例一開,尊卑倒懸,天下主僕之序必亂!屆時刁奴恃此挾持主家,訟棍藉此興風作浪,官府疲於應對,家宅不寧,豈是盛世應有之象?”

他目光銳利地看向“蕭青梧”,語重心長地緩緩說道:“至於毆殺奴婢便以故殺論……律法已有相應的條文,主毆部曲至死者,徒一年。此律已有警示的意味,若一概以故殺論,豈不是量刑過重?”

“況且主僕之間,情由複雜,或有奴僕犯上作亂,或有主人失手誤傷,凡此種種,豈能不分青紅皂白地一律抵命?此令若下,不僅寒了天下士紳的心,朕亦要背上苛酷的名聲啊!”

“蕭青梧”立刻回應,這回她不再退讓,也不再處處為李隆基考慮,四平八穩的聲音聽上去莫名多了幾分堅持。

“陛下,若主人可隨意剝奪奴婢的性命而不償命,則朝廷律法威嚴何在?陛下仁德何存?允許奴婢告發,正是為了彰顯律法的公正。若擔憂誣告,設反坐重刑即可。至於情由複雜,自有司法依律詳勘,來區分是故殺、鬥殺還是誤殺,而不僅僅只是因著主僕的身份就預設立場。”

李隆基被這番佔據道德高地的話堵得一時語塞。

人分三六九等,人的性命當然也是,王孫公子跟平頭百姓的命一樣重嗎?士紳跟賤奴的命一樣重嗎?

律法面前眾生平等這種話更是荒謬!

人人都知道怎麼回事,但在明面上卻不能直接說出來。

他難道能直接說“奴婢的命就是比主人賤”嗎?不能。

他可以這麼做,甚至允許這套規則執行,卻不能堂而皇之地宣之於口,尤其不能在對方高舉仁德大旗的時候。

他深吸一口氣,強行壓下翻湧的怒火和憋屈,聲音也從剛才的緩和變得冷硬:“你所言,看似大義凜然,實則不通世務!允許奴婢告主,已是顛覆綱常之舉。若再將其性命與良民等同論處,朕問你,家中僕役犯了錯,主家訓誡之時,是否還要戰戰兢兢,生怕一個失手便成了殺人兇犯?長此以往,還有誰敢管教下人?”

似是被腦子裡假設的畫面給氣到了,李隆基說著說著便氣不打一處來:“家宅不寧尚是小事,若因此令天下士紳豪族離心,覺得朝廷不護著他們,反而偏袒賤奴,這人心向背的後果,你擔待得起嗎?!你這不是在施仁政,這是在動搖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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