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護士長讓他好好休息,說等好了再來。
然後他坐到書桌前,從早上八點一直寫到晚上十點,中間只起來吃了兩頓飯。
手腕寫酸了就甩兩下,脖子僵了就轉一圈。
實在累得不行就趴在桌上眯十分鐘,醒了繼續寫。
偶爾還在電腦上寫會兒《誅仙》換換腦子。相比起那本純文學作品,這書就好寫多了,直接抄就OK。
他一天寫了一萬兩千字的《送你一朵小紅花》。
這個數字如果被任何一個職業作家看到,都會覺得他瘋了。
但張明清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只是在前人的肩膀上向前走了一步。
到週日晚上,他已經寫了將近五萬字。
速度比預想的快得多。
按照這個節奏,再有兩週,初稿就能完成。
但他不打算等兩週。他要一天比一天快。
週一早上,在去醫院的公交車上,他閉上眼睛,腦子裡過的不是韋一航和馬小遠,而是《送你一朵小紅花》的整體結構。
十五到二十萬字的體量,需要一條清晰的主線和足夠豐滿的支線。
主線是韋一航和馬小遠的愛情,支線是他們的家庭、病友、醫生,還有那些在醫院走廊裡擦肩而過的陌生人。
上輩子他在劇組學到一個道理:一部好電影,每一個鏡頭都應該推動劇情或塑造人物。寫小說也一樣——每一章、每一段、每一個句子,都應該讓讀者更靠近人物的內心。
他把這個原則刻進了每一頁手稿裡。
週二下午,他送藥的時候路過四號病房,聽見林小溪在跟隔壁床的阿姨聊天。
“你說人死了以後會去哪裡?”林小溪問。
阿姨沉默了一會兒,說:“去一個好地方吧。”
“你怎麼知道是好地方?”
“因為活著的人太想他們了,所以編一個好地方出來,心裡好受點。”
林小溪閉上了眼睛,好久都沒有再說話。
張明清站在門外,沒有進去。他把這句話記在了腦子裡,沒有掏便籤紙。
有些東西不需要寫下來。
晚上回到住處,他把這段話寫進了小說裡——不是原話,但味道是一樣的。
韋一航問馬小遠同樣的問題,馬小遠說:“可能是去一個不用化療的地方吧!”
韋一航笑了,笑著笑著就不笑了,因為他知道這不是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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