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早上一上班,林默就寫好了借調申請,拿著敲開了王科長辦公室的門。王建國接過申請看了一遍,抬眼看向林默,眉頭皺了起來:“你要借調刑偵隊,參與今年的積案清理,補充舊案的現場記錄?”
“對,科長。”林默站在辦公桌前,語氣平靜,“我整理近一百本九十年代的舊案時發現,好多現場記錄不全,照片脫膜模糊,當年沒有GPS定位,全靠手寫地址。這麼多年城市改造,大半地址對應的地標都沒了,不去現場核對才發現,系統裡錄入的位置全是錯的,以後調閱根本找不到。局裡不是要求今年積案清理要補全所有舊案資訊嗎?我申請去刑偵隊跟著跑外勤,把這些地址逐一核對清楚,補全現場資訊,正好符合局裡的要求。”
王建國將申請放在桌上,指尖輕敲桌面,那聲音一下下敲得林默的心往上提。他知道王科長肯定能看穿他的心思——借調是幌子,查案才是真的,就看科長批不批了。來之前他預想過,王建國或許會打官腔壓下申請,畢竟那案子結了二十多年,沒人願意碰這爛攤子,更別說放他這個當事人的兒子去查。他更清楚,當年的案子早就封卷,沒有合規的工作名義,他根本沒資格重新勘查現場,這是他唯一能走的正道。
他還記得十歲那年放學,爸爸繫著沾著肥皂香的圍裙送他出門,說晚上回來帶草莓蛋糕,慶祝他奧數比賽拿獎,可那一步跨出去,就再也沒回來。最後局裡的結論是,爸爸追捕毒販時失足落水,連屍骨都沒找到,只留下半本沾著泥水的工作筆記,和封存在檔案庫的案宗。這兩年他守在檔案科,把那本案宗翻了不下幾十遍,越翻越覺得不對勁:當年的現場記錄太潦草,毒販的行蹤線索斷得蹊蹺,就連爸爸落水的地點都寫得模模糊糊,只一句“城南西灣河灘老橡膠廠旁”。西灣老橡膠廠十年前就拆了,河灘推平改造成濱江公園,原來的土坡、老碼頭全沒了,舊地標早成了回憶,單靠檔案上那行字根本找不到準確位置。借調去刑偵隊跑外勤,正是他唯一能光明正大重新勘查現場的機會。他知道這麼做等於把自己擺到當年相關人的眼皮底下,萬一真查出問題,不光這身警服可能保不住,還會打草驚蛇,但他沒得選。
過了好幾分鐘,王建國才舒開皺緊的眉頭開口:“小林,你是正經刑偵專業畢業的,分到檔案科確實屈才了。年輕人想出去跑、想破案,我能理解。”他頓了頓,拿起筆在申請上籤了字,“不過醜話先說在前頭:借調過去是跟著幹活,不能憑著自己的興趣瞎查,一切聽刑偵隊安排,明白嗎?”
林默沒料到他這麼痛快就簽了,怔了兩秒才連忙點頭應聲:“我知道!謝謝您科長,我肯定聽安排,好好幹活!”
“行了,把申請送到政治處去吧。”王建國擺了擺手,拿起桌上的電話。等林默帶上門出去,他指尖懸在撥號鍵上頓了兩秒,糾結片刻還是撥通了刑偵支隊隊長張猛的電話:“老張,是我,王建國。我這兒有個小夥子叫林默,刑偵學院科班出身,分來檔案科快兩年了。他手寫了借調申請,要去你那兒幫忙做積案清理,我已經簽字了,等下政治處走流程,先跟你打個招呼……咳,你別嫌我偏心,這小子悶歸悶,整理舊案時心細得很,一百多本檔案翻得比誰都透,去了你那核對地址、補全資訊絕對能用。至於他那點小心思……年輕人有衝勁不是壞事,你幫著把把關,別讓他涉險過頭。真要是塊料,也別耽誤了人家。”
掛了電話,王建國靠在椅背上,指尖敲著桌角那張泛黃的老照片——照片裡年輕的緝毒警陳振雄笑得爽朗。他輕聲嘆了口氣:“老陳,你兒子長大了,還記著當年的事兒呢。”
另一邊,林默捏著簽好字的申請走出辦公室,走廊窗戶吹進四月的風,裹著道旁梧桐新葉的清苦香氣。他攥著申請紙的指節微微泛白——,那串刻在他心上的數字,終於從檔案紙裡走到了陽光底下。
走到政治處門口,正好碰到剛領完檔案出來的老周。老周拍了拍他的肩膀,眼神里帶著讚許,又藏著點擔心:“小子,真遞申請了?王科居然簽字了?”
“嗯,科裡批了,我過來交申請。”林默笑了笑,語氣裡帶著不易察覺的緊張。
“行,進去吧,劉主任在裡面呢。”老周側身讓開,看著林默推門進去,輕輕搖了搖頭,嘴裡嘟囔了一句:“老王這也是心軟,當年陳哥的事兒,哪是那麼容易翻的……”
政治處劉主任看完申請,沒多問,只抬頭笑了笑:“積案清理本來就是“缺人手,你主動申請支援是好事,我這邊簽字沒問題。等下午支隊開會,我跟張隊提一聲,明天你就過去報到吧。”
林默沒想到手續辦得如此順利——別說阻攔,連一句多餘的盤問都沒有,順利得像有人提前鋪好了路,又像有人正等著他一步步踩進去。他攥著劉主任遞迴的申請存根,道謝後走出政治處,陽光落在那行“同意借調”的字跡上,墨色清晰得扎眼。
他靠在走廊的牆上,掏出揣在口袋裡的舊照片。照片裡,陳振雄抱著十歲的他,胡茬蹭著他的額頭,笑眼明亮。
“爸,”他對著照片輕聲說,“我很快就能知道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麼。”
政治處隔壁雜物間的消防門後,一道陰影倚在牆面。夾著煙的手指頓了頓,剛抽一半的煙燃到指節都沒察覺,淡青色的煙霧順著通風窗飄出去,沒人看見陰影裡的那張臉,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
林默要翻查舊案,正好遂了某些人的意,也觸了某些人的逆鱗——有人盼著他翻案,自然就有人怕那些見不得光的髒東西重新暴露。
第二天一早,林默收拾好簡單的筆記本和勘查工具,提前十分鐘到了刑偵支隊門口。大門還沒開,他就站在門口的梧桐樹下等著,風捲著落下的梧桐花飄在肩頭,他連眼都沒眨一下,指尖反覆摩挲著筆記本封面上那行燙金的字——那是當年父親送他的刑偵學院畢業禮物,他帶了六年,從來捨不得寫一個字。
大門開了,穿執勤服的張隊站在臺階上看見他,遠遠喊:“是小林吧?王科昨天跟我打過招呼了,進來吧。今天正好要去城南核對三個舊案的現場地址,你跟著李哥的車一塊兒去。”
林默捏緊懷裡的筆記本——當年他考進分局,主動申請去檔案科,就是為了能天天守著那本案宗,等一個去現場的機會。他抬步跟著走進刑偵支隊大門,玻璃門在身後合上,發出一聲輕響,像是推開了一道塵封二十四年的門:門外是陽光,門裡是等著他解開的謎題。從他考進分局、主動申請調去檔案科的第一天起,這一天就註定會來。這扇門推開了,就再也關不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