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警號89757來自地獄》第211章 新的指令與方向(1)

作者:愛吃燉菜烀餅的淵如海·13天前

省廳一號會議室的中央空調冷氣開得太足,順著褲腿往骨頭縫裡鑽,消毒水的涼味裹得人渾身發緊。長條會議桌兩側坐得滿滿當當,肩章從一槓三星到麥穗金星,刑偵、網安、國安、禁毒,所有相關部門的一把手全到齊了——連平時很少湊這種局的國安總隊長都靠在椅背上,指尖搭著桌沿一言不發。

空氣靜得能聽見投影風扇轉動的嗡嗡聲,幕布上斗大的黑體字扎得人眼睛疼:普羅米修斯專案。下面整整齊齊列著兩行字——景肅,歐洲奧德修斯生物製藥實驗室,每一行末尾都標著碗大的血紅重點符號,紅得像要滲出血來,順著幕布往下滴似的。

廳長的指尖重重落在“景肅”兩個字上,指節叩得厚重實木桌板咚咚發響,聲音壓得低,卻砸得滿場人耳朵發沉:“高校投毒系列案辦得乾淨,雖然景肅跑了,樣本沒追回來,但咱們幹成了一件前人沒幹成的事——撕開了境外犯罪集團捂了三十年的口子。”

他抬眼掃過全場,目光像磨過的刀片,掠過一張張不動聲色的臉,最後穩穩釘在會議桌側首的男人身上:“上級正式批文下來了,案子升級為部督,原班人馬不動,林默繼續掛帥。核心任務就一個:順著資金鍊往根上挖,把奧德修斯的底兜出來,把景肅和病毒樣本給我抓回來。”

話音剛落,會議室西北角“當”的一聲輕響,是鋼化保溫杯磕在了瓷茶托上。幾道若有似無的目光立刻飄過來,拐彎抹角落在林默身上——帶著試探,帶著質疑,沒說出口的話飄得滿會議室都是。誰都知道,林默的父親林正,正是三十年前死在景肅手裡的老刑警。帶著殺父之仇查案,這話傳出去,總有人生怕他被仇恨衝昏頭腦,亂了分寸,誤了大局。

甚至坐在林默斜對面的刑偵副廳長,都輕輕咳了一聲,開口要打圓場:“其實要是林隊這邊……”

林默沒等他說完,指尖已經無意識蹭過領口,冰涼的金屬蹭過皮膚——那枚磨得發亮的警號安安靜靜貼在咽喉下方,帶著清晨晨風的涼意。說來也巧,方才進會議室之前,這枚警號還因為樓裡臨時排查毒株微微發燙提醒,此刻卻涼得像一塊冰,貼得他皮膚髮緊。

這不是普通警號,是父親林正留下的遺物。當年部裡特批工藝製作,基體加了特殊吸附材料,能粘住散逸的毒株氣溶膠;只要半米之內有致毒株殘留,它就會慢慢發熱,比省廳配的最新行動式檢測儀還準。更巧的是,林默入警時,特批沿用了父親的警號段,編號只改了最後一位。這枚改制的舊警號跟著林默二十年,從他入警第一天起,就沒離過身。

他迎著所有或質疑或擔憂的目光抬頭,後背往椅背上一靠,隨即腰身拔得筆直,肩章在會議室頂燈光下亮得耀眼。聲音不高,卻擲地有聲,壓過了投影風扇的嗡嗡聲:“我接令。保證完成任務。”

滿場寂靜。沒人看見,他蹭過警號的指尖微微抖了一下。只有林默自己知道,那不是慌,是憋了二十年的勁終於攢到了頭。抓景肅,不僅僅是部裡下的任務,是他爹埋在地下三十年沒說出口的話,是他從穿警服第一天起刻在骨頭裡的心願——當了二十年警察,最想了卻的,就是這樁心事。

散會之後,幾個跟著林默摸爬滾打五六年的老兄弟一句話沒說,直接跟著回了支隊專案辦公室。趙剛一把扯掉勒脖子的領帶,往沙發上一扔,幾步跨到任務板前,一把扯掉上面原來的舊標記,紅馬克筆劃得嘩啦啦響,原本的線條連框帶字全被劃得稀爛。他抓起粗頭馬克筆,龍飛鳳舞地開始重新分工,吐字比砸錘子還響:“陳曦,你繼續盯所有境外流轉賬戶和離岸殼公司,那堆繞得人眼暈的爛賬只有你啃得動,有需要直接調網安的人,我說了算;小周,你馬上去對接邊檢海關,調三個月內所有從濱海出境的人員記錄,凡是身高臉型誤差在兩釐米以內、符合景肅特徵的,全給我篩一遍,一個都不能漏,連持假證中轉的都別放過;我現在就去經偵找老鄭,把跨境資金調查的許可權敲定,今天下班之前我就要把協查函蓋好。”章。”

分工安排得利落乾脆,不到十分鐘,滿辦公室的人就都拿著東西出去忙活了。門被帶上時輕輕響了一聲,屋子裡一下子就只剩林默一個人。

他站在靠牆的老鐵皮資料櫃前。這櫃子比他入警的年頭都久,掉漆的地方露出底下暗灰色的鐵底。伸手拉開櫃門,一股塵封的潮味混著舊紙張的黴味猛地撲過來,嗆得人鼻子發酸。最裡面塞著一堆泛黃的牛皮紙檔案袋,捆檔案的麻繩都脆了——那是他爹當年留下的舊卷宗,鎖在這裡三十年了。林默很少碰,每碰一次,都像把當年剛結疤的傷口重新撕開,疼得慌。

今天不一樣。案子升級了,“普羅米修斯”這五個捂了三十年的字,終於堂堂正正擺到了檯面上。

他把那堆檔案袋一個個抱出來,放在旁邊的長條桌上。牛皮紙老化得厲害,指尖稍微用點力,紙渣就簌簌往下掉,落在他警服褲腿上,像一層泛黃的碎雪。林默翻得慢,手指捏著檔案袋的邊,一個個核對父親當年手寫的卷宗編號。指尖掃過一個個熟悉又陌生的名字,翻到最底下時,突然觸到一個硬邦邦、帶著絨感的東西。

抽出來一看,是個藏藍色封皮的舊工作筆記本。封皮磨得起了一層毛邊,角都磨圓了——正是父親當年最喜歡的款式。當年父親當刑警,性子野,本子走到哪兒帶到哪兒,一年磨壞三個,全是這個牌子這個款式。

林默的喉嚨莫名發緊,像被什麼堵住了,連呼吸都慢了半拍。他一頁頁翻過去,紙頁黃脆,翻動時發出輕響。上面全是父親當年跟蹤景肅的線索,字跡剛勁,和他如今的筆跡有七分像,密密麻麻記著時間、地點、見面人物,不少地方畫著只有父子倆能看懂的三角叉標記——那是當年兩人在家研究地圖時,父親慣畫的暗號。

翻到最後一頁,前面全是空的,只有右下角的空白處,用鉛筆歪歪扭扭劃了四個字母:P.R.S,後面跟著一串整整齊齊的數字:。

1993年6月17日。

林默的血液彷彿瞬間凍住,從指尖順著胳膊往心口蔓延,連心跳都慢了半拍。

這一天,他記了二十多年,刻在骨頭裡都不會忘——就是這一天,父親出任務後再也沒回來。殯儀館領回的,只有一具蓋著國旗的棺材。屍檢報告上寫著“遭遇歹徒襲擊,因公犧牲”,可那份報告從當年起就鎖在省廳頂層的保密櫃裡,他至今都沒看過全文。

盯著那四個字母,林默腦子裡突然炸響一道驚雷,所有碎掉的線索“轟”地拼在了一起——上個月端掉景肅在濱海的窩點時,他親自爬暗網翻出“教授”發的招募帖,那個見不得光、害了好幾條人命的生物實驗專案,名字就叫普羅米修斯,拼寫是P.R.O.E.T.H.E.U.S,開頭四個字母,正是P.R.S!

原來如此。

原來三十年了,我爹早就摸到這兒了。

原來他從來沒停下,從三十年前就一直咬著景肅不放。是景肅和那群雜碎,堵了他的路,滅了他的口。

林默伸出指腹,輕輕摩挲那淡得快要看不見的鉛筆印。指尖蹭掉一點浮起的鉛灰,四個字母在泛黃的紙頁上慢慢清晰,像四個燒紅的印,燙在他指尖。心口不是發沉,不是發酸,是有一團火“轟”地燒起來,從胸腔燒到眼眶,燒得他後槽牙都繃緊了,太陽穴突突直跳。

景肅殺我爹,根本不是查案半路遇上的意外,是我爹擋了他的路,摸到了他捂了三十年的核心秘密,他必須滅口!原來這件事從三十年前就衝著普羅米修斯來,從來都不是什麼偶然的仇殺。

林默把筆記本合上,指節捏得發白,緊緊攥在手裡。領口的警號還是涼的,可他已經感覺到那團火從手心燒到了咽喉,燒得胸口發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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