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才就說過,讓你們打110。”
“既然你們不敢打,我只好代勞了。”
我轉頭看向陳警官。
“陳警官,我作為案件相關人,願意配合調查。”
半小時後,市公安局審訊大廳。
許大山和王桂蘭被分別帶進了詢問室。
許家珠因為身體原因,被暫時安置在大廳的長椅上。
她還在罵罵咧咧,要死要活地喊著不舒服。
我帶著律師葉崢,走進了陳警官的辦公室。
“許先生,您在電話裡說,有關於當年您被拐賣的直接證據?”陳警官開門見山。
我點點頭,從包裡拿出一個密封的透明檔案袋。
推到陳警官面前。
裡面是一張發黃、發脆的作業紙。
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字跡寫著:
“今將大牛過繼給趙寡婦,收營養費叄千元整。”
落款處,按著一個鮮紅的指紋。
“這是當年許大山把我賣給隔壁村趙寡婦時,立下的字據。”
我聲音平穩。
“當年我趁著趙寡婦喝醉跑了出來,順手偷走了這張紙。”
陳警官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抽出那張紙,眉頭緊鎖。
“這隻能證明你被親生父親賣了。”
“但你剛才在樓下,為什麼不直接拿出來反駁他?”
我看著陳警官。
“因為他手裡那支錄音筆裡的合成錄音。”
“如果我拿出來,他會說這字據是我養父母偽造的,目的是為了掩蓋他們偷孩子的事實。”
“輿論根本不會辨別真偽,只會把矛頭指向我養父母。”
我停頓了一下。
“而且,僅僅是賣掉我,追訴期可能已經過了,或者很難定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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