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媽偏心繼姐?重組家庭不過了》第104章 發現不對(2)

作者:顏昔年·23天前

我那大丫頭是叫王秀敏,不過她己經20歲。”

本來正在刷刷地寫著婚姻登記本的吳幹事,聽到方淑蘭如此說,正在寫字的右手下意識地一頓,有些詫異地抬起頭來。

先是看了看方淑蘭,又看了看錢素雲,一時愣在當場。

戶口本丟了倒也好解釋,但這連登記的女方的姓名,倆人說的都不一致,難道也弄錯了?

這時候吳幹事心中隱隱的也有些慌了。

本來她如此做,己經是有些違背了正常的婚姻登記原則,若是到最後這登記人的姓名還搞錯了,怕是最後可就很不好說了。

這婚姻可是一輩子的大事,萬一搞錯了,到時候被人給鬧上門來,怕不是她的工作都得不保

她雖說僅僅只是街道辦的幹事,但她卻也見識過太多的事情了。

像錢素雲這種當領導當慣了的,平時無事還好,甚至她剛剛隱晦地提起給她弟弟轉正的事情,應該也不是問題。

但是,若是一旦這事兒出了問題,被鬧了出來,怕是這些人第一時間做的,一定會是與她切割。

或者說,到時候壓根就不會承認,是她主動提及要辦理這事,大機率會將一切的責任給推到她頭上,那到時候他可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

這種事情她見得可太多了。

不過人嘛,為了自保如此做,她也能理解,但這種事情若是放在了她身上,她卻是萬萬不能理解的。

雖說弟弟的工作很重要,若是能將弟弟的工作給解決了,她以後回孃家也能倍有面子,孃家人從上到下也能高看她幾眼。

但她做這些事的前提,是以她自身的安危為主。

也就是以自身的工作為主。

若是因為要給弟弟轉正,而將自己的工作給丟了,那可說是得不償失了。

她己經結婚,己經嫁人,有自己的小家庭,有丈夫,有兩個孩子,若是讓婆家人知道,她是因為要幫助孃家才將工作給弄沒了呢,怕是她以後在婆家都得徹底抬不起頭來。

這種於她自己沒有任何好處的事情,若是沒什麼風險,她倒是不介意做一下,但若是風險極大,那這事她是萬萬不能做的。

而這時候,她也意識到了這次來辦理登記結婚的這兩家。

可說是貓膩不少啊。

先是登記雙方男女當事人沒有來,接著是女方的戶口本丟了,再來是這親家雙方竟然連新娘的名字都能搞混了。

這種事情實在是她做了這麼多年婚姻登記工作以來,從未見過的。

這讓她也意識到這事怕是內裡有貓膩。

既如此,她可是不能摻合的了。

頓時手上的動作就停了。

而邊上站著的錢素雲,聽到方淑蘭的那番話後,此時也有些懵了。

什麼?

?思意麼什蘭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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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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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等,著等我給你,虧的大麼這過吃沒可,大麼這長敏秀王我“是就口張婦媳兒,的真真的聽上邊在,時架吵婦媳子兒上早日昨,得記地楚清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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