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我把丈夫告上了“情感仲裁庭”》第12章(1)

作者:渡庸人·3小時前

第12章

?我正坐在書房整理舊物。

?陳哲要我搬離這間房子。

?我在收拾底層抽屜時,翻到了一個鐵盒。

?鐵盒底部,躺著一張泛黃的紙。

?上面是陳哲親手寫的借條:

?“今借到林晚婚前存款三十萬。”

?“若公司創業成功,承諾十倍回報,共計三百萬元。”

?落款是八年前的今天。

?我看著這張借條,思緒被拉回了過去。

?八年前,陳哲哭著跟我說他不想一輩子做銷售。

?他想創業,可他一分錢都沒有。

?是我瞞著父母,把自己的婚前積蓄全拿了出來。

?我支援他辭職,我省吃儉用供他跑業務。

?他曾摟著我的肩膀發誓,等他成功了,一定要讓我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後來他逢人就誇自己是“白手起家”。

?他絕口不提那三十萬。

?他甚至連這張借條都徹底遺忘了。

?我的眼眶有些發酸。

?但我沒有掉一滴眼淚。

?八年的感情,早已在一次次的貶低與漠視裡消磨殆盡。

?我拿出手機,把借條拍了下來。

?我清晰地將照片上傳到了清算賬單的末尾。

?加上這筆約定好的十倍回報借款。

?賬單的總金額,從四百八十七萬直接暴漲到了七百八十七萬。

?這組證據直接補充送達到了投資人王總的郵箱。

?王總看到借條照片後,當即在董事會內部發文:

?“創始人陳哲所謂‘白手起家’的商業人設徹底崩塌。”

”。向意資投切一止終式正,患重嚴在存信誠業商其“?

。他了棄放底徹人資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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