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薇轉身爬到我面前。
“阿遠,你幫幫我。”
“只要你不追究,事情還有挽回的機會。”
“我可以把公寓過戶給你,也可以把所有東西都交出來。”
“我們重新開始,好不好?”
我看著她哭紅的眼睛,想起五年來的每一個細節。
我曾以為她節儉、顧家。
她穿舊衣服,我便加倍給她生活費。
她說父親生病,我推掉工作也要陪她回去。
她說林浩不懂事,我一次次容忍他的羞辱。
現在我才知道,她表現出來的委屈,全是為了讓謊言看起來更真實。
“重新開始?”
我問她。
“從哪一天開始?”
“從你騙我岳父要做心臟手術,拿走三百二十萬開始?”
“還是從你把他賣房的錢送給顧明川開始?”
林薇哭著搖頭。
“我只是一時糊塗。”
“我沒想過事情會變成這樣。”
“你撒了三年的謊。”
我平靜地打斷她。
“那不叫一時糊塗。”
陳律師將一份檔案遞給我。
我在最後一頁簽下名字,隨後放到林薇面前。
那是一份離婚協議。
裡面列出了她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出軌以及需要返還的款項。
林薇盯著第一頁的標題,遲遲沒有伸手。
“周遠,你真的不要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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