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差點被你們毀了。”
“那能一樣嗎?”
她脫口而出:
“林薇又不是我女兒!”
走廊突然安靜。
林母就站在幾米外。
她一步步走過來,抬手狠狠扇了岳母一巴掌。
“你的女兒是人,我的女兒就不是?”
岳母捂著臉,還想撒潑。
警察直接將她帶走。
她所謂的頂罪,也沒堅持多久。
技術人員恢復了她和蘇晴刪除的聊天記錄。
事發前一晚,蘇晴發給她一張我的照片。
【媽,明早看到警車後再出來。別提前露面。】
岳母回覆:
【我就說看見他開車?】
【對,時間咬死一點半。】
【要是警察查出來呢?】
【陸川都安排好了。周銘沒爸沒媽,沒人替他鬧。】
岳母最後回了一個笑臉。
【那房子以後歸我吧?你結婚也住不上了。】
看到這裡,我胸口最後一點怒火,反而沉了下去。
不是糊塗。
不是愛女心切。
她從一開始就知道我會面臨什麼。
只是覺得我的命,可以拿來換一套房。
警方以涉嫌誣告陷害、偽證和幫助毀滅證據,對她採取強制措施。
被帶走時,她還衝我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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