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應是我肥你瘦!》第024章:換恩典的代價!(求追讀,求月票!)(1)

作者:逍遙雲壑·3天前

周寧眉頭一蹙,題目更難了!

這道題是老皇帝考察自己對“施恩”和“受恩”的禮義邊界的理解。

丁贖出被綁的癸,沒有向癸索要感謝就徑直回家,相當於做了好事不留名。

而癸認為丁對自己有救命之恩,自己理所應當要感謝,但丁連道謝的機會都不給,是看不起自己,因此提出絕交......

施恩該不該求名?

受恩該不該道謝?

以自己現代的觀點丁絕對沒一點毛病,我做好事不收禮怎麼了?

但大周國,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儒家禮儀深入骨髓......

老皇帝見周寧思考,也沒催促,他難得有這麼舒心的時候。

周寧答道:“回陛下,從儒家的社交禮義來說,接受幫助後道謝是基本禮儀。丁直接不給機會,相當於拒絕了對方的正常社交,多少有點輕視對方感受的意味,算不上完美的君子行為。可癸因這件事就絕交,屬於過分要求,並不合理。丁的行事只是略有失禮,可以說小節有虧、大節無錯。若是臣處理這類糾紛,會調解癸的情緒,肯定丁救人的大義,同時指出丁的失禮,讓雙方各退一步即可。”

老皇帝點了點頭,與自己所想不謀而合,重新坐下,問道:“甲和乙隔水將要開戰,有官員建議趁敵軍半渡的時候出擊,甲說不可以,等列陣之後甲大敗,有人指責甲,甲不認錯。你說說看,甲錯了嗎?”

周寧道:“陛下,臣也認為趁著敵人渡河過程中隊伍混亂,無法展開陣型的時候發起進攻,能以最小代價獲得最大戰果。甲選擇不擊半渡,是堅持不欺負陷入險境的敵人,不攻擊還沒準備好的敵人的道義原則。甲戰術選擇錯誤,導致戰敗,這是事實,該罰。但甲堅持道義原則,本身沒有錯,因此不需要為堅持道義認錯。作為將領,既要懂得隨機應變抓住戰機,也要守住底線不做違背道義的事,不能為了勝利就不擇手段......”

說完這話,周寧自己都有些憋屈,那可是敵人!

能贏才好,當無所不用其極!

若道義有用,燕雲十六州早拿回來了!

小日子早被撕拉撕拉的了。

可話雖如此,周寧卻得想辦法答在老皇帝的心坎上,只能‘實事求是’,好壞都說。

“不錯。那官家財物有印封,不請示主管,官員擅自開啟,該當何罪?”老皇帝問道。

周寧思考了幾息,答:“回陛下,若因緊急公事來不及請示,可定擅開官物印封罪,笞四十!重要官物杖六十!若私自開啟意圖侵佔,則按盜竊官物定罪,依贓款數額從重處罰!”

“若是庚請求恢復鄉飲酒禮,辛說古禮不用沿襲,庚說澄清源頭才能讓河流清澈,你支援哪一方?”

周寧道:“回陛下,我大周地方民風鬆散,鄉里秩序混亂。聽說很多地方長幼無序、欺凌孤寡,這正是因為缺少基礎的禮樂教化。恢復鄉飲酒禮不用太多經費,就能起到教化百姓的作用,原是好事。但有個問題,若有官僚假復古之名擾民,或是借復古搞形式主義,又當如何?所以臣認為,恢復鄉飲酒禮的目的是教化民風,值得推行。但不需要拘泥於古禮的全部細節,可以根據我大周地方實際簡化禮儀、調整規則,只保留尊賢養老即可。這樣既發揮了古禮的教化作用,又不會出現擾民復古的問題。”

“卿看的真是通透,這恰恰是已經發生的事,說的很好!現有一死刑囚犯,家裡沒有近親,上奏請求後,皇帝允許囚犯留命侍奉老人,如果遇到大赦,這個囚犯應該免死嗎?”老皇帝笑問。

既是死罪,那就說明罪大惡極!

連這都能免,那還有公平嗎?

周寧感覺自己這輩子都沒今天一天昧良心,可人在官場,就得這般......

“回陛下,按照大周律法,大赦會免除天下所有符合條件的罪犯的刑罰。既然陛下已經免了死刑,讓其回家供養老人,那剩餘的刑罰自然也應隨大赦一併免除。不然完全違背了陛下孝治天下的初衷,也對不起陛下最初特赦的仁政本意。只要囚犯留命侍親期間沒有新犯罪,遇到大赦就應當直接免除全部刑罰,恢復平民身份。”

周寧嘴上笑嘻嘻,心裡媽賣批。

蒼天啊!

!意本我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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