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卡》第96章 孕十二周(2)

作者:閃爍星群·9天前

李漁兒提出一個新的請求,如何能儘可能的保證他兒子的權益。

金律師說到時候會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會盡量多做幾個方案。

李漁兒道,“我想讓我們夫妻名下的這套房子,給我兒子。”

金律師專業回道,“18歲以下的孩子,不能單獨成為戶主,所以只能到時候跟父母掛在一塊。到時候可以明確產權比例。孩子佔大頭98%,你們各佔1%。但這就得孩子爸爸和之前的出資方爺爺奶奶都同意。”

李漁兒明白了。不管吳家的公司如何,這套房子,是她能為兒子爭取到的最大的權益了。

如果能讓吳億湛的名字也除名,那就更好了。除非是揹著爺爺奶奶偷偷進行。

如果未來就算吳億湛沒有錢了,至少兒子還有這套房產。要創業或者是找個安穩的工作,都夠了。

“我老公作為婚姻過錯方,到時候我還能跟他主張要求賠償嗎?”

“這個得看你老公的資產和他個人的態度。所以儘量不要把關係搞僵,要引導家長對孩子的看重。”

“我現在提出離婚,孩子撫養權會判給我嗎?”

“不一定,我建議還是等您的工作轉正之後,再申請離婚手續比較保險。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我們雙方能達成一致,我們甚至不用上法院,就能夠直接協議離婚了。協議不成,那我們再走打官司的道路。”

“好的,謝謝金律。”

請了離婚律師,至少是自己心裡踏實了。

她這個25萬是挺貴的,但好在不分後面爭取到的財產,沒有額外的費用,律師給的建議也還專業中肯。有的律師收費便宜一些,但他會要求按標的收費,會有別的額外收費——就是之前的按分到的財產金額比例收費之類的違規操作部分,只是換了個說法而已。這些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後還是由委託人來承擔。

如果吳億湛是個爽快人,她倒是可以省了這個律師費。兩人自己擬一個離婚協議,就可以去民政局申請離婚。民政局的官網上,都有相應的離婚協議樣本的。但她知道,吳億湛不是那麼省心的,而他的爸爸,看錢財比什麼都重要。所以她不想到時候撕得難看,還是讓律師先出面。

知道自己老公先有了孩子,李漁兒情緒好像不太能穩定。

自己明明不愛這個男人了,卻仍然是心痛萬分。

環顧四周,她有哪些東西要搬走的?除了沐之,別的都可以不要。

看著兒子在那認真的拼著拼圖,她就心裡難受。

卞磊的電話這個時候打了進來,“小魚兒,你到哪啦?”

“哦,我還沒出門。”

“我也才出門,我剛有點事耽擱了下。你沒出門要不要我來接你?”

“好的。你來我小區門口接我吧,我帶我兒子來哈。”李漁兒覺得現在她的情緒有點波動,真的開不了車了。

“好的。我也很久沒見你家小帥哥啦。”卞磊輕鬆地道。

今天是李漁兒跟卞磊還錢,然後見面請他吃飯感謝她的日子。她剛才心緒一亂,都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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