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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假期第一天,我帶4歲兒子在網紅餐廳吃飯時。
一個穿著清涼的女生突然在過道尖叫,捂著裙襬指控我兒子摸她屁股。
“小小年紀就不學好,你這個當媽的怎麼教育的!”
她舉著正在直播的手機,把鏡頭懟到我兒子驚恐的臉上,直播間瞬間湧入十萬人網暴。
我看著兒子手裡還沒放下的奧特曼玩具,只覺得荒謬至極。
一個身高不到一米的四歲孩子,連她的腰都夠不到,怎麼可能去摸她?
但看著周圍食客指指點點的目光,為了不讓兒子繼續受驚,我按著他的頭道了歉。
“對不起,小孩子跑鬧沒注意分寸,我代他向您道歉。”
女孩冷笑一聲,得意地關了直播揚長而去。
我以為這只是一場國慶出遊的晦氣小插曲。
直到第二天一早,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她不僅告我4歲的兒子性騷擾,還要求索賠精神損失費50萬。
我看著傳票氣笑了,看了看桌上擺著的“全國優秀律師”獎盃。
這大小姐以為捏住了我這個單親媽媽的軟肋,可以借題發揮索要天價賠償。
但她根本不知道,她惹到的是整個律師界最認法理的活閻王。
......
我看著手裡那張蓋著鮮紅公章的法院傳票,整個人愣在了原地。
傳票上的案由寫得清清楚楚:性騷擾及名譽權糾紛。
原告欄裡印著一個陌生的名字:劉莉。
而被告欄裡,赫然寫著我四歲兒子樂樂的名字。
我的視線緩緩下移,落在訴訟請求那一欄上。
對方不僅要求公開登報賠禮道歉,還索要精神損失費整整五十萬。
我深吸了一口氣,腦海中不可控制地浮現出昨天國慶節在網紅餐廳發生的一幕。
那是假期第一天,我帶樂樂去星海餐廳吃飯。
由於客人太多,我們在等位區稍作停留。
樂樂手裡拿著新買的奧特曼玩具,跑到過道旁邊的景觀魚缸前看魚。
他一直很乖,只是貼著玻璃,並沒有亂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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