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最強經紀人》第180章 亞歷山大被迫賣隊(2)

作者:吃遍海陸空·4小時前

他準備07年搞出功能機的儲存,在09年搞出大容量儲存。

當然了,還有其他很多缺的,執行記憶體、3G基帶晶片、功率放大器 PA、SAW 濾波器、射頻開關等等。

手機在一段時間代表著最先進技術,這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有些價格合適的,可以看能不能買,或者透過電池、觸控屏技術專利互換等等,只要不被完全限制,沈硯也不會全都自己來。

手機響了,螢幕上跳出一個新聞提示,原來是莫狗走投無路,求助亞歷山大卻被無情拒絕後,選擇把一份錄音公開。

他只有一個條件,公開之後,希望從此退出籃球圈,可以找其他工作,不想落入斬殺線,他只是替老闆工作,不想再牽扯進去。

沈硯聽完,把耳機摘下來放在桌上,他沒想到偵察兵都沒搞到的東西,莫狗,這個即將被亞歷山大一腳踢開的棄子,居然在事前就留了一手自保的底牌,而且在這個時候爆出來。

這段錄音,30分鐘內傳遍了全球體育媒體。

第二天早上7點,姚眀的宣告出現在所有中文入口網站的首頁頭條,只有四行字:

“涉華國尊嚴問題,底線不容試探。

本人即日起不再為休斯頓火箭隊效力任何一場比賽。

感謝過去4年球迷的支援,但有些東西比籃球重要。

姚眀,8月8日。”

姚眀做出這個決定的速度比沈硯預想的快,但方向完全一致,這個宣告一齣,火箭隊損失的不只是一個場均20分+10籃板的超級中鋒,還有整個華國市場的商業命脈。

休斯頓的華人社群、華國贊助商、轉播合同,一夜之間全部清空。

斯特恩在8月8日召開了緊急聯盟會議,沈硯在40分鐘後,就拿到了完整的會議紀要,這就是人脈的好處。

沈硯甚至一下子拿到了3份。

斯特恩在會議上拍了桌子,“這是一起針對聯盟頂級球員、涉及境外非體育動機的惡劣事件。

火箭隊管理層的所作所為已經嚴重威脅到NBA的商業信譽和國際形象。

我提議以下處理方案:第一,亞歷山大必須在12個月內完成球隊出售。

第二,如果他拒絕出售,聯盟將剝奪火箭隊未來5個賽季的首輪選秀權,直至球隊所有權變更完畢。

第三,姚眀05年簽署的、原定於06-07賽季生效的續約合同,因亞歷山大存在欺詐性資訊誤導,導致姚眀形象受損,經聯盟法務部門認定合同無效,姚眀恢復受限自由球員身份。”

會議室裡響起一陣低沉的騷動,上一次合同無效,還是森林狼陰陽合同,喬-史密斯也是個狀元。

斯特恩舉手示意安靜。

“第四,如果亞歷山大同意在12個月內出售球隊,聯盟不會剝奪火箭首輪籤。

同時,允許火箭隊按照姚眀新秀合同第4年的薪資標準,也就是他上賽季的實際薪資,與其他球隊進行先簽後換交易。

交易框架為:對方送出薪資配平的球員+一個未來首輪籤+一個未來次輪籤。

以上方案,現在投票。”

。對反票零,權棄張4,票贊張52

。字個一說有沒程全,線條一凍塊一像得青鐵臉的他裡面畫,議會了與參線連片影過頓斯休在遠大山歷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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